为进一步做好《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2011-2015年)》和《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使《规划》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地方实际,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 7月5-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环境保护部规财司在北京共同召开《规划》对接会,与各省(市、自治区)就《规划》所列的“十二五”期间各地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任务与投资规模等内容进行了深入对接。
通过会议,各省(市、自治区)进一步了解了国家编制《规划》的原则和范围,对《规划》确定的当地建设任务与投资规模予以认可。会议取得了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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