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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生活垃圾处理费敲定每月12元

2011-08-29 10:30:03  

       广佛都市网讯 佛山日报记者文倩报道:召开价格听证会2个月后,日前三水生活垃圾处理费最终敲定每户每月12元,并从9月1日开始全面征收。五保户、低保户等低收入人群可免交处理费。

  今年6月下旬三水公布两套提价方案,其中城镇居民住户每户每月需缴纳的垃圾处理费分别为13元或15元,农村居民以自然村为单位按实际产生生活垃圾量计收,每天产生一桶生活垃圾的每村每月收220元或230元。为了征询各界意见,三水举行了价格听证会,邀请消费者、经营者、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专家学者、利益相关方等人士参与讨论。结合听证会的各方意见,经过两个月的商讨,才最终制定了目前的收费方案。

  根据最终标准,三水城镇居民每户每月将收取12元垃圾处理费,比目前增长4元。已成立物业管理小区的居民住户,每户每月收取4元。农村居民以自然村为单位按实际产生生活垃圾量计收,每天产生一桶生活垃圾的每村每月收200元,每天产生两桶生活垃圾的每村每月收400元,以此类推。各行业每天产生一桶生活垃圾的每单位每月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240元,各行业每天产生两桶生活垃圾的每单位每月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480元,以此类推。每天产生不足一桶生活垃圾的分行业收费。

  据介绍,生活垃圾处理是指将零散的生活垃圾运到指定的垃圾集中地后,垃圾处理单位的收集、运输、处理过程。目前三水征收的只是收集环节的收费,即城镇居民目前仍只是交纳每户每月8元垃圾清运费,而新方案主要是在现有基础上,加入了垃圾运输和处理环节的收费。新方案将在9月1日开始征收,五保户、低保户、孤寡老人、烈属、伤残退伍军人、下岗工人等低收入人群可凭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予以免交。此外,最终收到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将纳入各镇(街)财政专户管理,严格用于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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