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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烧,政府须做两事

2011-09-13 09:45:30  

广州城管委官员8日表示,最终决定番禺垃圾焚烧厂建设时间表的是广州市民。

关于垃圾焚烧,政府和公众一直处于紧张而含糊的关系中。政府态度时而缓和,时而急进,让涉事公众除了坚持一贯的信念之外,别无选择。从最早的垃圾分类,到今年的厂址“五选一”,再到现在的“时间表未定”。官方从未走出焚烧的思路,可见真实的步骤其实一直就在政府手中。既然预设了这个项目的正确性,有关部门就只会不断为焚烧的思路进行修补,自己走上华山一条路。

民众虽然不是专家,但有自己的判断: 这就是觉得不焚烧比焚烧要好,选址离自己家园远比近好。第一个是出于对既有焚烧厂普遍形象不佳引起的。第二个是出于对自身安全考虑。政府要消除大家的疑虑,就该对症下药。

第一个疑虑是公民之虑,对现有的李坑焚烧厂, 官方一直回避全面调查、赔偿和检讨。若政府不吸取前车之鉴,民众又怎么能期待番禺焚烧厂会成为一个天使般纯洁的项目呢?

第二个疑虑是人之常情。若焚烧厂形象真的很美好,为何不建在天河,建在靠近政府商场写字楼的周围呢? 按理说这些都是离垃圾最近的地方吧。由此推断,焚烧厂就是一个令人讨厌的项目,没人愿与之为邻, 哪怕它高科技到像科技馆一般, 都不会改变人们的强大的心理习惯。垃圾就是垃圾, 分而治之尚能忍受,以巨无霸工厂盘踞身边,恕难奉陪。

从边沁的功利主义来看,少数人应该为多数人的福利牺牲,这也是我们政府一贯的“少数服从多数,边缘服从核心”的思路。如此的思维惯性只会导致我们每一个群体随时都可能成为被牺牲掉的人,这恰恰是边沁主义所忽略的全社会之祸。

要想改变当下僵局,政府可能要做两件事,第一个是以法律文件承诺,对未来周边环境的影响度到达什么标准,由第三方长期监测,如果将来超过,就要给出巨额的赔偿,以高昂的承诺和成本为居民买保险。第二个是承认现实条件下焚烧厂的负面影响,并给出明确的补偿,就像对待拆迁居民那样,决不能以公权侵占环境和居民的便宜。讨论已经很充分,政府再不做让步和承诺,是不可能再有出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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