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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烧不只是一焚了之

2012-01-12 09:08:46  

   垃圾资源化,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国际上处理垃圾提出的概念。经过20多年来的垃圾资源化开发和利用,我国已取得长足进展。仅以垃圾焚烧发电较为成熟的垃圾处理工艺为例,我国已建成和在建的垃圾焚烧发电厂超过了170座,日焚烧垃圾在千吨以上垃圾发电厂有数十座。

    然而,我国垃圾焚烧发电与发达国家相比,垃圾处理成本高出人家好几倍,焚烧1吨城市生活垃圾的成本在130至140元之间,发电所赚之钱仅仅只是一个零头数,现所有运行垃圾发电都以政府补贴在维持。

    缘何我国垃圾焚烧成本居高不下?原因在于我国的城市垃圾未能有效分类。据武汉、大连等城市生活垃圾成分分析来看,厨余垃圾占垃圾总量40—70%之多;砖石、陶瓷等无机固体物占10—30%;竹木、布纤维可燃物仅在10%以内;垃圾含水量占总重量60%以上。可燃热值低、无机固体物多、水分含量太高,垃圾焚烧不得不以掺煤或喷油助燃,是导致我国垃圾发电成本高的主要原因。

    虽然我国推行垃圾分类已有多年,垃圾堆置也有明显区域,但国人对此未能有足够认识,无论何种生活垃圾一概随手扔之,尤其是宅内垃圾更是一包弃之。其实,垃圾资源化利用不仅仅只是一焚了之,垃圾内1吨废纸就可生产850公斤好纸,能节约300公斤木材,能减少等量造纸污染74%;1吨废塑料饮料瓶可生产0.7吨二级塑料;1吨废钢材可生产0.9吨好钢,比矿石生产节能47%,减少空气污染75%,减少水污染97%。

    我国垃圾分类无法执行的原因,在于长期来受“产品高价,资源低价,环境无价”现状的影响和国人的素质。虽然,我国已在实施“谁垃圾谁付费,谁处理垃圾谁收费”的环保措施,但只是忽略成本象征性地在收费,尤其对城市居民生活垃圾的处理收费。

    其实,垃圾资源化是一项新兴的产业,垃圾资源化必然得走向市场,保护环境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种需要。“谁垃圾谁付费,谁处理垃圾谁收费”应以成本核收费用,另应分类计价,未分类垃圾应收分类费,已分类垃圾可减免分类费。在法规政策上和经济杠杆上敦促国人实施垃圾分类。其次,要通过开展全民教育和宣传,提高国人环保意识,自觉养成垃圾分类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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