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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电池可填埋 不会造成污染

2012-02-02 09:07:11  

  “现行条件不鼓励废旧电池集中收集处理。”昨天,“巴松狼王”的微博中关于废旧电池的处理问题引起了众多博友热议——“巴松狼王”正是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杜少中。废旧电池一直都在实行集中收集,许多单位、小区都设有废旧电池收集箱,市民也逐渐在养成将废旧电池集中处理的习惯,为何“巴松狼王”却与之“唱反调”?

  ■废旧电池不集中收集引热议

  昨天,记者在“巴松狼王”的微博中看到,他就废旧电池收集发表的第一篇微博是:一、按国家要求2006年起禁止生产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001%的碱性锌锰电池,基本实现无汞。二、日常生活产生的废镍镉、氧化汞电池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可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理,不会造成环境污染。三、现行条件不鼓励集中收集处理。

  随后,在第二篇微博中他提出:一、不需集中收集处理的主要是家庭日常生活产生的废旧一次性电池。二、可与生活垃圾一起处理的废旧电池也不能随意丢弃。三、2006年前和现在的废旧电池对环境影响是不一样的,所以处理方法也不同。相关规定可上网查找。

  废旧电池一直都在集中收集,为何“巴松狼王”提出了这样的说法?昨天的采访中,“巴松狼王”博主杜少中副局长介绍,在电池收集方面,公众有些误区,他所说的废旧电池是指市民生活中常用的普通干电池,而非汽车用电池和手机电池,除普通干电池外,其他电池都需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有些说法缺乏科学根据

  杜少中副局长介绍,电池主要含铁、锌、锰等,此外还含有微量的汞,汞是有毒的。有报道笼统地说,电池含有汞、镉、铅、砷等物质。这是不准确的。事实上,市民们日常使用的普通干电池生产过程中不需添加镉、铅、砷等物质。国内电池制造业基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逐步削减电池汞含量。据中国电池工业协会提供的数据,我国电池年产量为180亿只,出口约100亿只,国内年消费量约80亿只,基本已达到低汞标准(汞含量小于电池重量的0.025%)。其中约有20亿只达到无汞标准(汞含量低于电池重量的0.0001%)。截至目前国内外均无废电池造成严重污染的报道或科研资料,有关废电池污染环境的说法的确缺乏科学根据,对群众造成了误导。

  ■废旧电池可填埋不会造成污染

  废旧电池在集中回收后,在进行处理中遭遇巨大麻烦。昨天的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建设一个废电池回收处理厂,需要投资1000多万元人民币,而且还要每年至少回收4000多吨废旧电池,工厂才能正常运转起来。而实际上要回收这样大数量的废电池十分困难。虽然大部分市民都自觉地集中回收废旧电池,但北京3年才回收了200多吨,这与处理厂的需求相差巨大,而目前瑞士和日本已建好的两家可加工利用废旧电池的工厂,现在也因吃不饱经常处于停产状态。这不得不让我们慎重考虑投资建回收厂的问题。

  杜少中副局长介绍,国家政策不鼓励集中收集废旧电池,《2003年废旧电池防治技术政策》规定,在目前缺乏有效技术经济回收条件下,不鼓励集中回收已经达到低汞和无汞要求的一次性电池。环保部、国家发改委于2008年6月联合下发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规定: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旧镍镉电池、氧化汞电池可以不按危险废弃物进行管理。以上规定是经过了国家有关部门科学论证的,废旧电池可以不进行统一收集,可以将废旧电池分散投入正式的生活垃圾收集箱,与生活垃圾一起进入本市正式的生活垃圾填埋场,不会造成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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