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讯 昨天上午,市城管局召开全市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动员大会暨爱卫、环卫工作会议。会议确定,根据市政府相关精神,今年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全面铺开,要创建500个示范单位(小区)。 同时,要积极推进健康城市科普展览馆规划、建设,争创全国健康城市。
示范项目六成以上为居民小区
根据部署,今年市城管局负责50个示范项目,由市城管局在罗湖、福田、南山选点实施。此外,罗湖、福田、南山各负责60个示范项目,宝安、龙岗两区各负责70个,盐田、坪山新区、光明新区各负责30个,龙华新区、大鹏新区各负责20个,由各区(新区)政府在辖区范围内选点实施。
根据会议要求,示范项目可以是居民小区、机关、学校、餐馆等,居民小区要占示范项目数量的60%以上,其中居民小区住户需1000户以上;餐馆营业面积需200平方米以上。
在经费保障上,市城管局负责示范项目由市财政承担,各区(新区)项目费用由各区(新区)承担,经费补助标准按1000户的居民小区补贴75万测算,机关、学校、餐馆按规模与实际需要测算,示范单位(小区)验收达标后,以“以奖代补”方式核拨经费。
目前,市城管局已制订相关方案,各区也将在3月20日前制订出实施方案。
2015年基本实现人均垃圾产生量“零增长”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深圳市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工作(2011-2015年)实施方案(送审稿)》已经市政府专题会议讨论通过。市城管局将根据各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颁布实施。
根据该《方案》,深圳将围绕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工作目标,以建设生态、循环、可持续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为宗旨,到2015年底,深圳要基本实现人均垃圾产生量“零增长”,原生混合垃圾“零填埋”,有效解决填埋场的臭气问题;市民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95%,常住居民参与率不低于80%,资源回收率达30%,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率达40%,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率达6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力争达100%,有害垃圾安全处理率达100%。
为实现上述目标,我市垃圾分类将分“三步走“:2011年为垃圾减量和分类前期调研及试点阶段,2012年为垃圾减量和分类示范阶段,选取500个单位开展分类示范。2013年—2015年为垃圾减量和分类推广实施阶段,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广垃圾减量和分类工作。
物业小区要设立相关服务站
为确保此项工作成功,《方案》提出要完善社区垃圾分类收集网点和收运系统,杜绝“分类投放、混合收集”现象。新建小区和已建小区应分别配套建设、补建垃圾分类收集和可回收物贮存设施。物业小区设立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服务站,提供垃圾减量垃圾分类咨询、废品回收上门服务或定点服务等便民服务。服务站应具备临时存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社会危险废物)、建筑(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功能,定时或定量外运。
与此配套,深圳还将全力推进垃圾分类设施建设。一是完善分类投放配套设施,各业主单位、管理单位应按标准设置标识统一、数量足够、方便投放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新建小区的垃圾分类设施应纳入小区整体规划建设,一步到位。二是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东部(石碧)垃圾焚烧发电厂(5000吨/日)、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3000吨/日)、南山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800吨/日)等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确保2015年前投入运行。三是加大厨余垃圾综合利用设施建设,编制厨余垃圾处理及处置专项规划,加快建设老虎坑(800吨/日)、东部(500吨/日)、龙岗(800吨/日)、清水河(200吨/日)、福田(500吨/日)等厨余垃圾综合利用厂和城市生物质废物综合利用厂,确保2015年前投入运行。
此外,还将加快建设塘朗山、部九窝、沙井、松岗、光明、观澜、平湖、布吉、坪地等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厂,增加处理规模390万方/年,确保2015年前投入运行。加快推进工业有害垃圾、飞灰综合处理、废弃剧毒品应急处理、医疗废弃物处理等。
将垃圾分类工作列入政府绩效考核
《方案》还将相关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并列出具体完成时间表。为发动全民参与,除了上述创建示模项目活动外,我市还将开展绿色低碳就餐行动、绿色低碳购物行动、绿色低碳旅行行动等活动。
此外,市政府将成立深圳市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专门的日常办事机构。同时,强化考核监督,按年度将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列入市、区两级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将垃圾减量和分类指标列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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