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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垃圾分类增20个试点 政府机关带头

2012-05-18 11:40:57  

    垃圾分类试点,政府机关要带头开展。记者昨日从厦门市市容环卫处获悉,今年厦门市将在20个小区和机关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其中机关单位为首次纳入,数量也占到一半(10个)。

  废弃办公耗材分类收集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透露,今年我省将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纳入“城市建设”战役,全省共有96个住宅小区和96个机关单位列入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名单。厦门今年的试点任务是10个住宅小区、10个机关单位,岛内外均有分布:思明区、湖里区各5个,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鼓浪屿各2个。

  根据省住建厅要求,新的试点小区和单位,在过去的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种类别的基础上,还要将餐厨垃圾单独分为一类。

  机关单位每天都要消耗大量的办公耗材,单位食堂也产生大量餐厨垃圾,因此,今年省住建厅将机关单位也纳入试点,要求机关单位带头实施垃圾分类。试点机关单位将优先推行纸张、金属、塑料制品等可回收垃圾分类收集。重点对废旧电池(蓄电池、纽扣电池等)、废弃含汞荧光灯、废温度计以及废弃打印机墨盒、硒鼓、油墨盒等单独收集。

  餐厨垃圾可焚烧发电

  垃圾分类,不是简单地把垃圾分开收集,还需要一整套分类收运处理体系,尤其是末端处理体系。目前,厦门市已具备较为完善的末端配套处理条件,后坑垃圾焚烧发电场和分类处理厂、东部(翔安)固废填埋场已投产或部分投产,日处理能力近3000吨,其中后坑分类处理厂的有机垃圾处理中心,引进目前世界最先进的有机垃圾处理设备,可将餐厨垃圾先发电再制成肥料,变废为宝。

  此外,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预计今年下半年投产,西部(海沧)垃圾焚烧发电厂预计明年年底建成投产。届时,垃圾日处理能力将再增1200吨。

  按照计划,至2013年底,厦门岛内城市居民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将达到50%;至2015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垃圾分类,力争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达到100%。

  “有始有终”才是真分类

  早在2000年,厦门就启动了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成为全国8个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之一。

  但10多年过去了,垃圾分类仍未普及,甚至一些10多年前就开展试点的小区,又“回到解放前”。

  主要问题出在哪?先别怪居民素质不高,最关键的问题,是垃圾的末端处理没有到位。家里辛辛苦苦分完了类,到了处理厂又一股脑儿倒在一起。末端不到位,前端自然也就“动力不足”。

  可喜的是,政府部门很快意识到这个问题,近几年来,先后规划建设了岛内(后坑)、西部(海沧)、东部(翔安)三大垃圾处理基地,末端处理部分的硬件设备陆续建设完成,垃圾分拣中心也即将投入使用。通过这些设施,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分类处理。

  “有始有终”,垃圾分类才真正有意义,而不流于形式。同时,政府机关也开始带头试点,为市民做出示范。相信在未来几年内,厦门的垃圾分类工作能够取得实质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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