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等六部委5月30日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向电器制造企业征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的产品范围包括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和计算机等5类产品,每台价格在7元至13元之间。
业内人士预计,按照上述管理办法,年征收基金规模约为30亿元左右,管理办法将对废旧电器回收处理行业带来实质性利好。目前两市从事废旧电子电器回收的上市公司主要有格林美(002340)、TCL集团(000100)、四川长虹(600839)、桑德环境(000826)等,这些公司有望从上述政策中受益。
借鉴“生产者负责制”
2009年2月,国务院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成为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纲领性文件。2010年9月,发改委、环保部、工信部联合发布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第一批)》公告,将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房间空调器、微型计算机等5种产品纳入第一批目录。
此次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管理办法,其目的主要就是落实废弃电子产品的基金征收对象和金额,并且征收产品范围也毫无悬念地针对纳入第一排处理目录的5大类电子产品。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制定实施《办法》,主要借鉴了发达国家实施“生产者责任制”的先进经验,对于建立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长效机制具有重要意义,不仅有利于推动生产者承担相应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责任,而且可以支持处理企业实现产业化经营,建立起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调动生产者、回收经营者和处理企业等各方面参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积极性,形成电器电子产品从生产、销售到回收、处理的良性循环机制。
按照管理办法,根据5类产品回收处理补贴资金需要,并考虑相关行业利润水平和企业负担能力,分类确定了基金征收标准。其中:电视机13元/台、电冰箱12元/台、洗衣机7元/台、房间空调器7元/台、微型计算机10元/台。
征收的基金主要用于对拆解企业进行补贴。《办法》规定,对处理企业按照实际完成拆解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给予定额补贴,其中:电视机85元/台、电冰箱80元/台、洗衣机35元/台、房间空调器35元/台、微型计算机85元/台。
家电企业计划进军回收领域
按照上述管理办法,生产厂家成本将会增加,这已引起部分家电厂商对成本增加的担忧。
一位家电企业负责人坦陈,当前家电行业不景气,企业盈利能力不强,每台空调7元钱的成本增加还是会引起企业的重视,未来可能会考虑自己建立拆解企业,获得相应补贴,以内部循环来加强资源循环利用,降低成本。
业内人士认为,从当前家电业竞争情况来看,厂家简单转移这部分成本很难。但多家主流企业表示,节能环保是大势所趋,一旦具体实施办法出台,企业会积极申请回收拆解资质,以尽量降低成本,提高回收比例。
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天津、山东、浙江、广东、江苏等五大废旧家电回收再利用基地,TCL、长虹等家电巨头也在积极布局。2011年4月,TCL奥博(天津)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在天津竣工投产,该公司将形成年处理废旧家电20万-30万吨的规模,成为我国最大的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工厂。
据统计,截至2011年底,我国主要电器电子产品的社会保有量,电视机约为5.2亿台,电冰箱约为3亿台,洗衣机约为3.2亿台,空调器约为3.3亿台,计算机约为3亿台,合计17.7亿台。这5类产品每年的废弃量达数千万台,另外还有大量的手机、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电子产品报废淘汰。
由于尚未建立有效的回收处理机制,淘汰下来的电器电子产品流向分散,绝大部分没有进入正规的处理企业拆解处理,而是由个体手工作坊拆解,采用露天焚烧、强酸浸泡等原始落后方式提取贵金属,对大气、土壤和水体造成了严重污染,危害了人类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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