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我国启动“绿色照明”工程,首批财政补贴推广上市的上亿只节能灯正进入集中报废期。鲜为人知的是,一只普通节能灯的含汞量可以污染上百吨水,每年报废的上亿只节能灯将给环境带来严重影响,而目前报废节能灯的回收量却基本为零。
羊城晚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对于报废节能灯,普通消费者基本上是一扔了之;零售商基本上不知道废旧的节能灯应该回收;生产企业苦于报废节能灯极为分散,对回收处理有心无力……
羊城晚报记者 帅鹏坤
废灯破碎可致空气汞超标
从2008年开始,国家启动了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市民购买节能灯给予50%的补贴,企业用户也可享受30%的补贴。之后,国家每年推广的高效照明产品均过亿只。根据国家发改委统计,2009年5月至2011年初,全国推广节能灯数量达3.6亿只;截至2011年年底,通过财政补贴方式累计推广节能灯5亿只以上,加上补贴范围外的数量,可能超过10亿只。今年,国家继续通过财政补贴方式推广高效照明产品,全国计划推广1.5亿只以上,其中,下达给广东省的任务是500万只。
根据国家标准规定,节能灯的寿命应不低于8000小时,如果按每天使用12小时计算,一只节能灯的寿命约为3年。理论上说,2008年、2009年上市的节能灯已经到集中报废期。相关专家估算,全国每年报废的节能灯有上亿只,而广东省则有数千万只。
根据环保总局2006年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节能灯》的规定,常见的双端荧光灯、单端荧光灯、自镇流荧光灯,其汞含量均不得超过10毫克。如按照地表水三类水质要求计算,1只节能灯的含汞量即可污染100吨水。专家介绍,废弃的节能灯管破碎后,瞬间可使周围空气中的汞浓度严重超标。一旦进入人体,可能破坏人的中枢神经。
废旧节能灯回收基本为零
在广州员村一家五金店,记者询问老板是否知道废旧节能灯的危害,老板说:“知道一些,节能灯含重金属,肯定有污染。”记者询问五金店是否回收报废的节能灯,老板表示:“没听说过废旧的节能灯还回收的。”记者连日走访的六家五金店,说法均大同小异,没有一个零售商认为应当承担回收废旧节能灯的义务。
受访的多位消费者对废旧节能灯的处理方式也都是一扔了之。在广州东环路一家五金店,一位正要购买节能灯的消费者告诉记者:“听说过节能灯的危害,但平时报废了就扔进垃圾桶,也没有在意。”另外,也有消费者表示:“不知道哪里能回收报废的节能灯。”
业内人士认为,节能灯回收应当由生产企业牵头。但记者咨询广东多家节能灯生产企业,发现要么没有回收意向,要么没有回收能力。广东最大的节能灯生产企业之一欧普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公司还没有回收节能灯的计划。”另一节能灯品牌雪莱特也告诉记者:“我们有节能灯回收处理的设备,但处理的都是自己工厂生产时报废的灯具,没有从外部回收。”而另一家国内为数不多拥有废旧节能灯处理设备,也一直实施回收的节能灯生产企业三雄极光的李全经理则告诉记者:“三雄极光一直有做回收报废节能灯的工作,在终端销售网点也有指引,但回收的量太少了,现在回收处理设备根本‘吃不饱’。”与之类似,阳光照明的废旧灯管处理设备也是“每10天才开工半天”,生产线年处理能力2400吨(约4000万只),但去年处理总量仅1000万只左右。
广东省照明电器协会会长全健告诉记者:“广东省一年回收的节能灯基本为零,不仅是广东,全国都是这样。”
回收成本高渠道也不畅通
因为种种原因,废旧节能灯的处理和废旧电池一样,至今仍是“老大难”问题。
在深圳市照明电器学会常务副秘书长彭杰看来,造成这种现象的一个原因是消费者缺乏科学处理废旧节能灯的意识,即使知道,也怕麻烦。目前市面所售节能灯价格低廉,“一盏灯坏了,居民的自然反应就是扔掉。稍有环保意识的,也顶多是在垃圾分类的时候把废旧节能灯分出来。”有关企业向记者反映,即使是企业出台旧灯置换新灯可以享受一定优惠的鼓励措施,仍调动不了消费者的积极性。“对于企业来讲,让出5毛或1元的利润已经非常了不起,但消费者仍旧怕麻烦。”
“即使消费者不怕麻烦,现在也面临回收渠道匮乏的问题。”佛山照明的售后人员告诉记者。“要回收的话,肯定是在销售终端回收,但这需要投入人力物力。另一方面,回收处理本身也得不偿失。”全健对记者说。据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数据,对于一只直管荧光灯,企业回收成本至少为0.6元,而回收后经济价值不足0.1元。另外,一套回收处理废旧节能灯的设备也动辄上千万元,对于企业来讲也是成本。中国照明电器协会副理事长陈燕生认为,虽说废旧节能灯中的玻璃、汞、荧光粉可以再利用,但是从经济角度讲,回收企业并不划算。
据了解,目前国家并未强制进行节能灯回收。2008年,环保部发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对于家庭产生的废旧节能灯实行了豁免制度,可以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对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废旧节能灯则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今年10月,广东省人大建议节能灯的生产者、销售者及进口企业应当依法对其在广东省境内销售、使用的废旧节能灯进行回收和再利用。销售者应当在其销售场所设置废旧节能灯的回收装置。并且,对于拒绝回收废旧节能灯的节能灯、电池生产者、销售者和进口企业,县级以上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将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但在企业看来,该建议即使被采纳,也难以真正落实。
专家建议政府广设回收箱
如何妥善处理废旧节能灯?有关专家提出三点建议———
对于消费者要加强宣传,使大家普遍认识到废旧节能灯的危害,增强科学处理的意识。彭杰认为,“一个家庭一年也才换几只灯管,随手扔掉跟扔掉废电池一样,不会觉得有多大不妥。”应当有意识地引导消费者进行垃圾分类,废旧节能灯和废电池这类物品不应和其他生活垃圾一样往垃圾桶里一扔了之。同时建议用不含汞且更为节能长寿的LED灯代替节能灯。
政府在社区和节能灯销售网点设立回收箱。工信部安全生产组专家、厦门通士达公司安全环保部经理杨龙豹建议,政府除了对企业有明确回收要求之外,还应在社区和销售点同时建立废旧灯管回收网络,并设计专业废旧灯管回收箱,“具有减震、防破碎功能,才能防止集中污染。”
对于具备回收能力的企业和回收资质的废旧灯管处理企业给予一定财政支持。“目前节能灯生产企业中只有少数企业有回收设备,节能灯生产也分散,让每家企业都有回收设备也不太现实。”全健认为,应当有重点地鼓励具备回收能力的生产企业去集中回收,这样才能节省成本,提高效率。另外,政府也可以出面设立专门的第三方机构,对节能灯进行回收处理。“废旧节能灯回收是一个系统工程,应当多管齐下。”全健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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