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环保部门填海造岛项目报告指出,利用废弃资源物填海造陆可解决废弃物处理问题,并产生新陆地,对环境有正面效益。
台当局“立法院”11日邀“环保署长”沈世宏报告“推动安定化无害化废弃资源物填海造岛(陆)计划”并备询。
根据“环保署”送交“立法院”的报告指出,台湾每年有380至700万方无法回收再利用的不适燃废弃物及营建剩余物等,须合适的最终填埋去处,利用这些废弃物填海造陆有助改善环境问题,填海造岛(陆)应是积极推动的政策方向。
有关填海造陆优势,报告指出,配合商港区兴(扩)建或滨海工业区开发计划,提供废弃资源物作为填埋料源,不但可达成资源循环再利用,补足最终处置不足的缺口,也可避免原开发计划抽砂填海造成邻近海域破坏,且废弃资源物处理量大,使用年限长,又可产出新生土地,对环境应属正面效益。
报告指出,“环保署”率先在事业废弃物清理政策环评推动过程,首创先例结合政策环评与公民共识会议,办理“推动废弃资源物填海造岛(陆)计划”公民共识会议。
经历4天讨论,公民共识会议在2012年8月19日达成共识结论,提出填海造岛(陆)范围以既有港区与滨海工业区的前提,并体认到事业废弃物最终处置掩埋场所不足,但政策评量应回归废弃物管理政策的全盘考量,对于料源种类、进场管制须经专家审议,且不同单位的统合及公民参与监督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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