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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数据不公开 学界称与官方签有保密协议

2013-01-05 15:31:33  

    2013年第一个工作日,一篇武汉市汉阳区“毒地”的调查报道登上《人民日报》头版头条。

    武汉赫山地块,这一著名“毒地”,早些年险成为商品房。该地块是原武汉市农药厂,占地242亩。2007年,在建商品房的施工过程中,因工人中毒紧急停工。2010年,武汉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回土地,开发商获退款4.055亿,另获赔1.2亿元。地方政府又耗资2.8亿元进行“毒地”修复。

    实际上,武汉赫山地块仅是城市土壤污染的冰山一角,武汉的长江染料厂地块,在建成为“长江明珠”经适房后,也被媒体曝光,成为又一著名“毒地”。近年北京、江苏等地也相继曝出“毒地”事件。

    所谓“毒地”,即部分城市工业企业大规模外迁后,遗留下的未经修复的污染地块,欧美国家称之为“棕色地块”,国内媒体通常称之为“毒地”。

    自2006年国家发起土壤污染普查,2010年普查结束,相关数据至今仍是“不能说的秘密”。

    2012年10月3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系统地提出了土壤污染综合治理五项任务。此举被认为是在推动土壤污染治理方面又一重要举措。由此,土壤污染数据公开,以及制定《中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在下一个五年被寄予诸多期待。

    此前,土壤污染防止立法,和土壤污染数据公开一样,在多方呼吁下一直进展缓慢。2012年9月末,《全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进入立法阶段。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立法小组组长王树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土壤污染数据一定要公布,这是每个公民都该有的知情权,新法必须要提到信息公开和知情权这一块。他还建议建立土壤档案,方便公众查阅。

    王树义称,从2005年国家提出制定规划到现在,已过去7年多时间。他预计《中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实施有可能要到“十三五”期间。“现在已经引起高层关注,立法进度会加快,不能拖。”王树义说。

    但是,对于土壤污染数据,经记者多方求证,官方和学界均避之不谈。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研究员万洪富曾告诉记者,他作为全国土壤污染普查的参与者之一,与相关部门签过保密协议,不能公开。

    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所污染场地修复中心主任陈梦舫研究员告诉记者,土壤污染数据公开和共享是好事,但是他预计目前还不可能公开。国内土壤污染修复刚刚起步,各层面认识程度不够高,恐怕会引起不必要的争议。而在国外土壤污染治理是很正常的事情,政府做规划,企业制作修复技术方案,公众都会参与,所有受益者需达成共识。他预测,在下一个五年,随着国家土壤污染防治法和行业技术规范与标准的出台,未来五到十年后,这一市场将逐步走向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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