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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东部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将投用

2013-02-21 16:49:01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环保局获悉,涉及内蒙古东部地区5个盟市的内蒙古东部地区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于近日完工并投入使用。项目的建成,填补了自治区东部危险废物没有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的空白。

 

    据了解,内蒙古东部地区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是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批准建设的区域性危险废物综合处置设施。建设项目位于通辽市扎鲁特旗巴彦塔拉苏木境内,总投资1.057亿元,占地面积11.84公顷,2011年8月开工建设,主要包括焚烧车间、固化车间、安全填埋场及其它附属配套设施建设,设计处理能力2.5万吨/年,服务期限30年。项目建成后主要负责集中处理处置通辽市、赤峰市、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兴安盟5个盟市的危险废物和通辽市的医疗废物处置。

 

    项目正式运行后,将彻底改变内蒙古东部地区危险废物和通辽市医疗垃圾的收集难、处置不规范的现状,从根本上解决危险废物环境污染和社会危害问题,为内蒙古东部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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