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月1日开始,海门市环保局对全市98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开展1个月时间的专项治理。
按照市环保局2013年“每月一管”十大主题活动安排,4月份主题是“危险废物专项整治”。整治中要求企业达到七大目标:一是管理机构健全、制度完整,配备高素质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二是如实上报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情况;三是危险废物台账资料真实完整;四是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规范到位;五是危险废物转移审批如实全面;六是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及时备案;七是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措施落实完善。
对整治过程中发现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将危险废物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单位处置利用的,或不按国家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无证擅自接受或处置危险废物的,超经营范围、超核准处置量接受处置危险危物的,坚决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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