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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河北省已建成脱硫机组占总容量的93.5%

2009-07-31 02:26:30  

河北省上半年共接转和完成污染减排项目1198个

  7月12日,国家环保部华北督察中心领导一行抵达我省(指河北省,下同)石家庄,就我省2009年上半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进行核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今年上半年,我省共接转和完成污染减排项目1198个,其中化学需氧量削减项目598个,二氧化硫削减项目600个。
    
  据介绍,今年我省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分别为: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57.15万吨之内,比2008年减排3.33万吨,削减率为5.5%;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127.78万吨之内,比2008年减排6.73 万吨,削减率为5%。
   
  截至6月底,列入《河北省“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中的项目,到2009年底应完成的45个电力脱硫项目和3个非电脱硫项目,已全部按期或提前完成。截至目前,我省“十一五”期间需建成的53台火电机组脱硫项目和3个非电项目,除秦皇岛发电厂#1、#2机组,西柏坡电厂#3、#4机组按计划2009年10月建成外,其余已全部建成投运。全省火电企业脱硫装机组总容量已达2989万千瓦,占装机总容量的93.5%。
   
  在水污染治理项目上,《河北省“十一五”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项目已完成93个,完成率70%;列入《规划》考核的水质断面共39个,其中达到考核要求断面38个,达标率97.4%。
   
  我省减排项目虽然进展顺利,但仍需进一步加快推进重点减排工程建设,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
   
  下半年,我省将对重点治污工程项目,特别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电厂脱硫工程加强检查调度,定期通报,确保按期完成任务。今年10月底前,全省所有燃煤机组都要建成脱硫设施。列入《河北省“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和《河北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在今年年底前建成投运,形成能力。所有已建成和新建污水处理厂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B标准,其中2008年以后新建的污水处理厂出水用于中水回用的要达到一级A标准。
   
  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目前,我省《贯彻落实国家〈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意见》已经出台,《意见》明确要求到2011年底前,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30吨及以下转炉、电炉,3年内完成淘汰落后钢铁产能2000万吨。与此同时,省环保厅正会同省发改委研究提出《河北省一般制浆行业全行业退出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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