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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显示江苏114台大型设施投运率已达99%

2009-08-18 05:43:30  
江苏保增长不放松减排

未批先建项目处罚到位方可进入审批程序

  环境保护部污染减排核查组近日对江苏省2009年上半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与核算。今年上半年,江苏省实现了“时间过半,减排任务过半”的目标。
   
  考核到县,严格准入
   
  江苏省把国家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约束性指标,直接下达到52个县(市)。同时,严格环境准入,今年1~5月,江苏省共否决466个项目,总投资达97.63亿元。江苏省将新建项目总量审核与所在地总量减排计划及其完成情况挂钩,适时出台了建设项目总量指标平衡办法,对查实“未批先建”或“三同时”落实不到位的项目,先处罚到位,再进入审批或验收程序。
   
  挖掘潜力,扩大成果
   
  江苏省根据经济形势和产业发展特点,腾出环境容量。据统计,全省目前已有195个乡镇(街道)建有污水处理厂239座,日处理能力达315万吨。江苏省在太湖地区执行了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流域内1174家工业企业实施提标工程。实施了梅山、沙钢等一批钢铁烧结机等非火电行业的烟气脱硫工程,进一步扩展了减排空间。
   
  江苏省目前通过自动监控系统对全省大型脱硫燃煤机组全天候监控显示,114台大型脱硫燃煤机组脱硫设施投运率已达99%。此外,江苏省还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上半年共责令关闭企业71家,停产整顿139家,限期整改87家。
   
  综合治理,巩固成效
   
  江苏省以流域治理为抓手,促进太湖流域和淮河流域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今年上半年,淮河流域关闭淘汰了一大批威胁饮用水水源安全的小化工。
   
  江苏省以电力监管为重点,提高已建设施的脱硫综合效率。江苏省环保厅、南京电监办及江苏省电力公司组成督察组每月均对全省燃煤机组脱硫设施运行情况及数据上传情况进行检查。同时,严格执行脱硫补贴电价考核制度,对脱硫效率和投运率不符合要求的严格扣减脱硫电价补贴。
   
  以清洁生产为途径,巩固工业污染减排成果。今年上半年,江苏省筛选公布了193家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对172家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的重点企业进行了审核验收。
   
  创新制度,完善机制
   
  江苏省印发了《江苏省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方案细则》,出台了排放指标申购核定办法、实际排污量核定办法等规范,并在太湖流域进行试点。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已有556家企业通过网上申购及核定系统提出排污指标申购,已有400多家企业按要求缴纳了排污指标有偿使用费。
   
  江苏省探索建立了“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社会参与”的减排投入机制,鼓励各类资本投资、经营城市污水处理事业。今年,江苏省共安排了近30亿元资金用于节能减排和流域治理,太湖流域各市县每年新增财力的10%~20%也专项用于水污染治理。
   
  实施区域补偿,试点绿色保险。江苏省在太湖流域率先试点实施《江苏省环境资源区域补偿办法》,并在淮河流域跟进,完善了30个交界断面水质目标设定、补偿标准、资金核算等一整套补偿运行机制。积极配合环境保护部在苏州、无锡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利用保险参与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利用费率杠杆促使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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