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今年制定了《200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通过推进燃煤电厂脱硫工程减排、上大压小关停小机组、加快推进结构调整减排、深化工业锅炉二氧化硫减排等措施,减排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经环境保护部核定,上海上半年二氧化硫排放量较去年同期净削减了14.43%,削减了3.5万吨。
根据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以及《"十一五"期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到2010年,上海市的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必须从2005年的51.3万吨,削减到38万吨,削减率为26%。
向监管要效益
上海市政府将2008年年底前需建成的电厂脱硫项目列入2006~2008年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并投入3.2亿元专项补贴资金用于电厂脱硫工程建设。上海市环保局会同市发改委和市经委建立了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总量控制工作推进机制,扎实推进电厂脱硫设施的建设进度。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所有列入"十一五"计划的9家电厂共772.4万千瓦现役机组的脱硫工程全面完成,累计有1067.4万千瓦电厂机组脱硫设施投入运行,其中,石洞口第一电厂、石洞口第二电厂、外高桥第二电厂部分机组均比原计划提前完成了脱硫工程建设。
"向监管要效益"逐渐成为上海市电力行业二氧化硫减排工作的重中之重。上海市环保局主要采取了以下政策措施:一是加快监管制度和设备建设。截至今年7月底,已有227套设施的监测信息接入上海市环保局的信息平台,198套设施通过上海市环保局的验收。二是三监联动,定期核查。上海市环保局继续完善实施环境监管、监察、监测三位一体的"三监联动"机制,成立了减排专项核查小组,定期对已建脱硫设施进行现场核查,确保电力行业二氧化硫减排达到实效。三是利用经济杠杆,增加企业减排动力。上海市环保局会同市发改委、市经委等部门出台有关电力行业二氧化硫超量减排的奖励政策,按照规定,2008年共有7家电厂11台机组符合超量减排奖励要求,共获得奖励1470万元,有效地利用经济杠杆的作用激励企业更好地完成二氧化硫减排任务。
以关停促调整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上海市政府制定了《上海市电力工业上大压小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2010年年底前关停169.3万千瓦燃煤小机组,并由市发改委、市经委代表市政府与相关电力公司签订了《关停小火电机组责任书》。
为切实推进上大压小工作,上海市环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协调力度,在确保电网供应的基础上,大力推进燃煤小机组上大压小工作。截至2008年,全市已关停南市电厂全厂、杨树浦电厂和吴泾热电厂部分机组共42万千瓦小机组。
上海市环保局结合第三轮三年行动计划等工作,以创建"基本无燃煤区"及"无燃煤区"为依托,实施中心城区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中小锅炉达标改造等工作,加大了结构调整力度,挖掘非电行业二氧化硫减排潜力,陆续关停了吴泾化工厂合成氨生产线、上海焦化厂3#焦炉等高污染设施,预计今年可实现近千吨的二氧化硫减排量。
提标准降排放
为加强对工业锅炉二氧化硫排放量的控制,上海市环保局于2007年颁布了上海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提高了对工业锅炉二氧化硫排放的要求,将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从国家规定的900毫克/立方米提高到400毫克/立方米。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这个标准,上海市环保局通过发文件、召开会议、企业现场宣传等措施,对这个标准的具体规定进行了详细介绍和说明,并明确要求各有关企业严格按照新标准要求,制定超标锅炉达标治理方案,落实资金,通过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安装脱硫设施、更新除尘器等措施,确保锅炉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