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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30万千瓦以上燃煤电厂节能减排成效显著 脱硫效率上升至90%

2009-12-17 11:37:36  

        近日,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对省管30万千瓦以上的华能武汉发电有限公司、襄樊电厂、荆门电厂等九大燃煤电厂2009年第三季度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报告反映:“省管燃煤电厂本季度发电量增加了36.679亿度,比第二季度增加了27%,与去年同期相比发电量增加了45亿度,增加率为34.3%,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了672万公斤,减少率为40%”。这表明,我省30万千瓦以上燃煤电厂发电机组的脱硫率由60%上升至90%,实现了节能减排目标,促进了社会经济和谐发展。

  为了实现我省燃煤电厂的脱硫节能减排的目标,湖北省环保厅认真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提出对燃煤电厂实施“绿色电力调度”的减排措施,大大提高了省管燃煤电厂发电机组脱硫设施的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切实加强对省管燃煤电厂发电机组脱硫设施运行过程的监管,促使各燃煤电厂进行污染治理,降低污染物排放量,使我省脱硫机组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98%。

  从今年5月开始,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会同省环境监察总队,按照省环保厅的工作部署,对我省30万千瓦以上燃煤电厂实施“绿色电力调度”监测,对非脱硫机组进行实时监控,极大的促进了“绿色电力调度”工作的展开。

  “绿色电力调度”的目的,就是将发电量由原来的计划上网发电指标调配给脱硫机组,优先安排脱硫设施投运率好、脱硫效率高、污染物排放水平低的燃煤机组上网发电,同时实施“高硫煤进脱硫发电机组,低硫煤进非脱硫发电机组”工作程序。

  目前,全省所有燃煤机组全部按期完成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和烟气脱硫在线监测系统的安装和验收,实时监控脱硫系统的运行情况,并按要求分别与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控平台联网运行。

  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按照省环保厅对全省燃煤电厂排污费核查和对燃煤电厂污染物排放管理的要求,把非脱硫机组作为监督性监测的重点,每季度开展监督性监测,同时做好对自动监测仪器的比对监测工作和自动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审核工作。及时记录并公布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排放、监测、运行状况等动态信息,确保脱硫机组设施正常稳定运行,促进了湖北省节能减排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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