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5日,天津市环保局召开2010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明确2010年环保工作的目标、重点任务,即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比例达到85%。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6%以上,中心城区景观水体水质基本达到功能区标准。危险废物处理率达到100%。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噪声和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声级保持在“好”和“较好”等级。辐射环境水平保持在本底范围内。
推动天津市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电力企业13个机组烟气脱硫设施建设,推动关停津源热电有限公司等3家7台小火电机组,推动完成10台10吨/时以上供热燃煤锅炉烟气脱硫工程建设。对外环线以内288台10吨/时以下供热燃煤锅炉改燃并网、90台生产锅炉改燃或搬迁、124台违法建设的燃煤供热锅炉限期拆除或并网工作。
另外,西青区要力争在全市率先通过国家生态区考核验收,力争年内再创建4-5个环境优美乡镇、20个“安静居住小区”。组织力量研究提出建设“生态宜居高地”的指标体系建议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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