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云南省环保厅了解到,为积极应对特大干旱给全省污染减排带来的严重影响,云南将采取超常措施,千方百计削减二氧化硫排放增量,确保“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的实现。
据介绍,特大干旱导致云南省减排形势十分严峻,尤其是二氧化硫排放反弹的问题异常突出。云南省政府明确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
云南省政府已建立了污染减排月报制度及季度分析制度。省环保厅对272个省级重点减排项目实施“点对点”督办,及时掌握每个项目的进度,每月向省政府报告一次,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督办。
云南省政府要求,为确保减排重点项目完成,将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各州市及有关单位(企业),要按时完成年初与省政府及省环保厅签署的省级《减排目标责任书》项目,不能按期完成的,对相关州市建设项目实施“区域限批”,对相关企业实施“企业限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3个大型火电企业务必按期完成脱硫系统改造项目。不能按时完成的,将关停相关机组并对新建(改扩建)项目实施“企业限批”、依法追缴排污费和脱硫电价等。对未按期完成非电脱硫项目建设任务的企业,予以停产、罚款,并对相关人员问责,对企业建设项目实行限批。其他省级重点减排项目逾期未完成的,由各州市实施问责。
云南省政府还将实施机组调度。一是组织实施火电发电环保调度。二是严格控制火电企业外购高硫分电煤,取消外购煤财政补贴政策,支持企业选购低硫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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