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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北调东线现利益博弈 环保执法力量有限

2010-07-27 10:31:45  

    7月22日,长江防总一天下达两道调度令,以应对长江和汉水洪灾。

  从年初的西南大旱,再至接踵而至的旱涝并举,今年以来,水一再考验着中国这一有着数千年治水历史的国度。这也是10年以来,国人对水利事业最关注的一年。

  如何治水,使其利得以尽显,害得以力避,当是“水利”的最高要求。但是,在水资源越来越宝贵的当下,在某些流域已现抢水端倪的今天,水利事业的成败,已无法回避地区间利益平衡的问题。

  入夏,《瞭望》新闻周刊记者经由南水北调东线水源地沿途北上,经由江苏、安徽、山东、天津、北京等地,对南水北调工程进行了长达一月的采访。这是今年以来本刊记者对南水北调的第二次长线走访。

  一路走来,各种利益“博弈”随处可见,如影随形。

  这种利益博弈,首先表现为中央与地方之间。对于地方来说,由于需承担治污、征迁、建设等诸多艰巨任务,总希望中央能够多一些经济补偿或政策扶持;对于中央来说,需要严格控制投资,好钢要用在刀刃上。

  二者就此拉锯。正如国务院南水北调办主任张基尧在今年2月首次接受本刊采访时所说,中央对某个治污项目的具体出资,并没有公式可以计算,实际上是一个协调的结果。

  但是,何谓中央利益?对中国而言,党和国家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最广大”,既指某一地方的人民,又不仅仅是。

  因此,当一个地方代表当地群众争取过高的补偿和扶持时,实际上是对其他地方群众利益的侵占。看似为民请命的举动,却可能造成另一种意义上的不公平。

  博弈还表现在行业之间的协调上。如征迁,由于国有企业多实行条条管理,而地方政府则是块块管理,因此,当征迁遭遇电力、通信等单位时,往往协调难度较大。而且,从成本出发,此类行业的补偿要求往往较高。如环保,虽然环保部门对东线治污承担着“统一监督”的职责,但是,“统一监督”对企业、污染单位尚可,对部门之间就难了。缘于此,环保的执法力量显得相对有限。

  博弈之中,看似受益或受损明显。但细究起来,看似利益受损方的东线调水区也会受益,比如向苏北供水以及具防洪功能的补偿工程;作为受益方的北方受水区,也承担着繁重的治污任务。

  或许,每个人都是受益者,每个人又都是利益的受损者。东线利益博弈的复杂性,即在于此。

  而如果将这一浩大工程放诸历史长河中观察,民众、政府、企业,诸多利益群体的博弈,似乎都宜“退一步海阔天空”。这不仅因为南水北调工程被定位为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业,更因为每个涉利主体都无法独自把握自己的利益。这种无把握,反过来要求各方找到能“共同把握的最大公约数”。

  这需要在法治化的道路上继续探索,通过法定的调节机制进行调整。如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中立的补偿评估机制、法定时效制度等,最大程度地减少补偿中存在的一些随意性现象,充分保障各方利益的平衡和合理的补偿。

  我们需要的是一个更具公平内涵的体制,以及严格的执行力。“漫天要价”和“讨价还价”,只能造成“会哭的孩子有奶吃”,难以开出公平的花朵。□

  (文/张辉)

  《瞭望》文章:东线征迁群描图

  南水北调征迁像一面镜子,集中折射了中国转型期的社会特点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张辉

  徐州市南水北调截污导流工程建设处的一位工作人员,一听到手机响,心里就犯嘀咕:是不是哪个地方征迁又出问题了?他总担心自己的工作不到位,担心上级交待的工作没能高质量完成,担心群众不满意。

  沿着手机提供的线索,这位工作人员了解了很多事。这段时间里,他看到了有个别人为了能多收点粮食,尽力争取征迁工作后延,哪怕只有二十天;有人为了多争取点补偿,坐在挖掘机前不让施工。

  他对现在一些村干部的牢骚非常理解。在组织征迁工作时,有村干部遇到非常难征迁的问题时,有时会抱怨,“还嫌补偿低?这要在以前,就是要给你挖掉,什么补偿都没有。”

  村干部不过发下牢骚,这位工作人员却想了很久:时代进步了,国家经济发展了,补偿更多了,征迁也越来人性化了,为什么征迁工作有些地方有些问题却更难了?他告诉本刊记者,在组织南水北调工程征迁时,各地征迁人员都做了大量的工作,有些征迁工作表现优秀的还获得了国务院南水北调办的嘉奖。其间,“99%的被征迁群众都非常理解和支持,但是,极个别的征迁对象抱着贪便宜的侥幸心理,给征迁工作带来一些不顺利因素。”

  近期,《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从北京出发,经由南水北调东线涉及的江苏、安徽、山东、天津等地的十余个城市,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采访。据统计,东线一期工程涉及永久占地13.61万亩,临时占地8.79万亩,搬迁总人口2.71万人。

  这个数字,虽然远不及中线丹江口库区涉及的34.5万移民和征迁群众,但是,征迁的复杂性和压力丝毫不逊。

  为了“多收三五斗”?

  2009年的5月,对位于淮河流域的江苏省苏北地区来说,小麦已经长出了穗,再过20天就该收割了。

  当南水北调的施工队伍在某村开始作业时,几十位村民坐在了挖掘机的前面。他们是老人、妇女和儿童。

  村民们希望20天以后才施工,以便他们收割完这一季小麦。

  征迁工作人员赶到现场,会同镇里负责人耐心做群众工作。这不仅因为早在小麦还很矮的时候,已经对农民进行了补偿,只是因为种种原因当时未能施工。更重要的是,受汛期影响,如果推迟20天施工,很有可能意味着10月份才能施工,这将严重影响施工的工期。

  征迁工作人员到了以后,很快被围了起来。村民们认为,补偿款被克扣了。情况比征迁工作人员之前想象的要复杂得多。

  看到附近一位戴眼镜的老人,征迁工作人员把他请了过来,递了支香烟过去,气氛有所缓和。工作人员告诉他,南水北调征迁执行的是国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即通称的“国务院471号令”),永久征地按照当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16倍进行补偿。当地一年两季庄稼,一亩地一季660元,一年1320元,因此,每亩地应补偿21120元。

  村民们仍然不信,并说在网上看到的是4万元。同时准备到省里去查。这位征迁工作人员表示愿和村民打赌,如果能出示每亩地补偿4万元的文件,他愿意支付其去南京的差旅费和伙食费。

  由于南水北调工程是一项公益性工程,工程开始前有关部门也通过电视、广播做了大量的宣传和动员工作,大多数群众很支持。但是,也有一些人认为标准偏低。

  不仅如此,本刊记者了解到,在东线一些地方,甚至出现“欺行霸市”的情况。一位基层征迁人员向本刊反映,在组织征迁时,他曾遇到过不让挖土的、不让运输的,甚至不让走路的。其说法是,“这条路是我们几家人自己垫的,挖掘机走这过就得给钱。”关于欺行霸市,他举例说,施工单位从某个地方运土,假设一方土三元,当地有人说至少得给五块。经过多次协调无效后,他找到了当地公安局,在公安部门的介入下,施工环境和施工秩序得以保证。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此类事情绝非孤例。在山东省枣庄市,《瞭望》新闻周刊了解到,在南水北调工程早期,施工方甚至被当地恶霸要求必须买某处的沙子、水泥。

  一些“突击现象”也出现过。不过,和本刊记者在中线了解到的“突击结婚”、“突击生育”不同的是,由于东线很少涉及整村移民,因此,很少有人口数量上的增加,但是,“突击种树”、“突击盖房”在南水北调沿线的山东、江苏两省偶有发生。

  江苏省南水北调办公室征迁办主任徐忠阳向《瞭望》新闻周刊透露,在南水北调施工沿线,个别工程遇到过诸如突击种树的情况。关于此,江苏省政府早在2006年就已发文,严令禁止在规划安置区一定范围内种树搭建。但是,每临施工,仍然发现现场的树比此前核查的数量要多得多。

  突击盖房现象也非常类似。2008年4月相关部门最后一次去泗阳复核时,当时已突击盖了3700平方米的简易房,2009年9月-10月份开工的时候,这一数字已达6600平方米。有基层征迁工作人员向本刊描述,那些房子只比正常人个子稍高一点,没有门窗,有的房子上面有个小顶。后来,这些平房按棚房标准补偿,每平方米100元,要求地方政府妥善处理,最后处理较好。

  “我们知道突击盖房后,还专门给地方政府发了文,但是不知道会盖这么多。”徐忠阳无奈地说。

  在此过程中,群众态度不一。他分析,一些群众很了解拆迁的“行情”,想办法多争取一点利益;还有一部分群众处于观望状态,“如果给别人这种补偿也得给我”,此类事件的带动效应较强,当然,大多数的群众是比较自觉的。

  徐向本刊分析,这种现象之所以产生,其主要原因在于,省政府下发的禁止新种树、搭建的文件,可能未及时传达到群众。毕竟,东线从上世纪50年代便已有南水北调的声音,但是多年以来迟迟未动。因此,当地群众只听国土部门的。“国土部门公示说,这块地什么时候要,这个时候才定死了。但是这个时候往往马上就要开工了。”

  土地红线的压力

  在南水北调工程的大背景下,土地的紧缺,也突出地摆在了地方政府面前。

  在山东省南水北调韩庄运河段万年闸泵站,本刊记者了解到,近年来,由于河道的一次次拓宽,附近村庄被占土地较多。上世纪50年代初,韩庄运河只有五六十米宽,如今已经发展到300多米。再加上道路占地等,农民的土地一次次削减。以万年闸泵站附近的枣庄市峄城区古邵镇万西村为例,村里有三四百人,以前,每人有一亩半以上的土地,如今,有的人只有4分地左右。这较通常意义上人均6分地的国家基本口粮线有一定距离。

  在万年闸泵站总工程师赵源湘看来,土地已经成为农村征迁的主要难点。不仅对当前的工作形成较大制约,而且,还影响着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和社会稳定。

  作为经济较发达的江苏,土地压力尤其明显。江苏省南水北调办公室副主任张劲松,最近正在做关于“水利工程建设如何节约用地”的研究课题。他表示,以前用地相对宽松,不太考虑节约用地,现在即使有钱,地也不能随便用了。

  这不仅因为保护耕地是国策,“18亿亩红线谁也不敢碰”,更重要的在于,根据国土资源部和国务院南水北调办于2005年6月联合发文要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占用耕地,由各项目法人负责补充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补充或补充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按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

  这就意味着,如果征用一亩基本农田,就要想办法再“找补”一亩基本农田,这正是让张劲松和他的同事们头痛的。“江苏95%以上的土地都是基本农田,不像其他省,基本农田比较少。所以我们根本找不到(可用来补充的基本农田)。”张劲松说。

  如此一来,江苏只有采取另一种办法,即缴纳耕地开垦费。关于此项支出,徐忠阳以苏中为例表示,一亩地应为7000多元(国家按70%批复),如果征用的基本农田,江苏再加40%。但是,这个40%国家并不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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