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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将组建太湖流域排污权交易平台

2010-09-13 10:38:48  

    记者12日从江苏省物价局获悉,江苏省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江苏省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省环保部门将组建统一的排污权交易平台,组织合法交易单位间的交易活动。

  江苏省物价局收费管理处处长华文介绍,办法从排污权交易程序、排污权交易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对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权交易进行了规范。江苏省有关部门将根据污染治理成本、环境容量资源的稀缺性、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排污权有偿使用价格和交易指导价,确保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管理工作规范开展。

  江苏省将在部分城市先行试点,进一步扩大排污指标有偿使用和交易的范围。具体来看,一是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污染物范围由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扩大到氨氮、总磷;二是将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使用试点范围逐步由太湖流域扩大到其他流域;三是将二氧化硫排放指标有偿使用试点范围由电力行业扩大到其他重污染行业。

  据介绍,目前,江苏省排污权交易仅在江阴市试点进行,江阴市已有68家企业通过交易获取排污指标,交易额为67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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