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网10月14日讯(通讯员 文武 杨凯璇 孙少明) 近日,山东省循环经济示范单位名单公布,烟台莱州成功创建循环经济示范县(市),与新泰、阳谷、临沭一同成为此次成功申报的四个示范县(市)之一。
莱州市在发展循环经济中,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主动承接产业转移,参与产业分工协作,实现了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今年上半年,全市完成万元GDP能耗0.382吨标准煤,同比下降5%;万元GDP取水同比下降5.5%;8户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量累计完成4.3万吨标准煤。
据介绍,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县(市)的成功创建,将对莱州市更好地树立“黄三角”品牌,并争取领先地位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据了解,莱州市将继续通过实施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程、建设循环经济产业体系、推进循环经济项目建设等措施推动循环经济发展。争取到2015年,全市万元GDP能耗降低到0.325吨标准煤;万元GDP取水量降低到34.26吨;资源综合利用产值达到30亿元,基本建立起资源节约的政策支持体系、指标评价体系和技术创新体系,培育一批循环经济型和资源节约型园区、企业,进一步增强全社会资源节约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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