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广东省首届环保产业大会上获悉,在包括PM2.5在内的环境监测中,广东环保部门将鼓励社会企业和团体进行第三方监测,但须取得质监部门颁发的资格认证,届时第三方监测数据有望被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纳入广东全省环境空气监测网络。同时,须由环保部门统一公布,不得自行公布。
省环保厅党组副书记王子葵在《全省环保产业工作报告》中研究提出,广东正在研究制订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的准入和监督管理制度,鼓励社会监测机构提供面向政府、企业等第三方的环境监测和检测服务。省环保厅环境监测与科技标准处处长林文表示,环保部门不反对市民自测PM2.5,但要按规范来操作,“因监测仪器定期要校准,监测高度和距离也有具体规范,按规范做才准确可信,否则容易误导。”
据悉,省环保部门对于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问题,将会明确社会化环境监测的重点领域与监测范围,鼓励社会监测机构提供面向政府、企业等第三方的环境监测与检测服务,并计划逐步将污染源监测、项目验收检测等向市场开放,拓宽社会化监测机构服务市场。
林文强调,企业须取得质监部门的MC资质认证才能进行监测,“取得资质的企业提供的监测数据将给环保部门做重要参考,现在广东已可申请,但还没有一家取得认证的私人企业可以监测PM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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