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记者从兰州市环保局了解到,为了实现2012年度优良天数达到270天左右的目标,该局出台《2012-2013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监察和监测工作方案》,要求从11月起至明年3月31日加大对工业污染源、生活燃煤面源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扬尘污染等的监管力度,并在“兰州环保网”设立曝光台,对重大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为广大市民争取一片蓝天。
加大城区三大电厂监管
根据《方案》,兰州市环保局将对甘肃大唐西固热电有限公司、国电兰州热电有限公司和国电范坪热电有限公司实行24小时驻厂监察,并实行工作日报制度。同时与三大电厂及兰州石化公司、榆中钢厂签订冬防责任书,在空气污染程度加重时,督促企业降低5%-10%生产负荷,减少污染物排放。此外还将对三大电厂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实行上限处罚,并建议追究企业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针对国控重点污染源,将对国控重点污染企业的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和工艺尾气净化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每天不少于1次的重点巡查,督促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偷排、超排现象一律实行上限处罚。
落实燃煤面源污染监管
《方案》要求加大对燃煤锅炉房的监管,入炉燃煤质量采取每周抽检一次的方式进行监督,除尘设施必须正常运行、除尘设施必须添加脱硫剂、运行记录和台账必须如实填写。市环境监察局和各县区环保局按照职责分工,对各自管辖的燃煤锅炉开展错时执法和突击暗查,严格落实《兰州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超标排放的燃煤锅炉使用单位高限处罚,并限期治理,有效打击治污设施昼开夜停的违法行为。
全面抑制二次扬尘
兰州市环保局还要求相关部门设置降尘罐,对四城区扬尘污染进行量化监测。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11月1日开始,市区所有拆除工地停止拆迁作业,从源头上抑制二次扬尘污染。同时入冬之后,全市主次干道原则上全部使用机械清扫,尽量减少人工清扫可能造成的扬尘污染。此外将加大对机动车尾气的监管力度,全市设立15个卡口控制岗,全天候加强对大型货运车辆控制,加大对机动车尾气的现场监测工作。对于尾气超标车辆进行罚款的同时采取劝返、限期整改等措施,待尾气排放达标后,方能允许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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