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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委集中诊治雾霾中国 调研报告将递交高层

2013-04-07 18:10:28  

    针对当前的雾霾防治,中国多个部委机构正在一起行动。

  国家发改委日前牵头环保部、财政部和科技部等11个部门和专家召开了“雾霾污染防治工作座谈会”,一位参会的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会议的主题为研究和强化雾霾防治的政策措施,目前发改委已经派人到多地进行调研,此后将形成报告向高层递交。

  据透露,该次会议主要形成了三类观点,一个是摸清灰霾成因,一个是尽快拟定类似美国等发达国家治理雾霾而形成的《清洁空气法》,一个是尽快制定分区域的治理规划,甚至启动类似水专项性质的“大气专项”。

  雾霾座谈会

  “采暖季都过去半个月了,这霾天不仅没有改观,看上去更严重了,这一周七天,六天都灰蒙蒙的。”一位北京出租车司机给《经济观察报》算了他统计的灰霾天,“我大体算了下,最近一个月的好天气没超过5天,天天跑车,连车窗都不敢开。”

  这不仅仅是北京市民的心声,也是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以及经济相对发达的城市和地区居民的心声。

  从1月份的雾锁中国,到两会期间委员对空气质量状况不满的倾诉,灰霾俨然成为了整个中国的一大焦点问题。

  事实上,当前雾霾防治的问题已经引起高层的高度重视。据透露,这缘于两会期间农工党中央提交的一份《关于积极应对区域灰霾污染的有关工作建议》。今年2月20日,农工党中央向中共中央报送了上述“建议”,两天后农工党中央又向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交了相关提案。

  3月5日,上述建议获数位中央领导批示。一位权威人士告诉本报,批示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要求发改委牵头各部委和部门联合拟定治理方案,切实改善空气质量。

  其实,当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代表团讨论时就曾对雾霾天气“有所感言”,他表示,在问题面前急不得,用生活的淡定去面对这些问题。对此,上述人士表示,这表明高层已经对雾霾污染有深刻的理解,治理过程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是必须尽快启动行之有效的治理方案和路径。

  在此背景下,3月21日,国家发改委向农工党中央、教育部、科技部、监察部、财政部、环保部、卫生部办公厅、国务院法制办秘书行政司、中科院、工程院办公厅、气象局和有关协会与专家等发出《关于召开雾霾污染防治工作座谈会的通知》,要求围绕雾霾污染防治,提出政策措施建议。

  “会议是发改委环资司牵头开的,会议的主题主要是进行雾霾防治政策措施的研究和强化,目前发改委已经派员到多地进行调研,此后将会形成报告向高层递交。”一位参会的人士告诉本报。

  清洁空气法

  在此次座谈会上,中科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研究员王跃思等人提出了摸清灰霾成因的观点。

  作为国家大气边界层物理和大气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研究员,王跃思正进行国家课题《京津冀大气灰霾成因与控制策略研究(2012-2017)》和中科院“大气灰霾追因与控制”的“大气灰霾溯源”专项课题撰写。

  王跃思在接受《经济观察报》采访时明确表示,治理当前的雾霾必须先要搞清楚全国各地灰霾形成的成因,并根据各地的不同污染源和财政情况,以及配合周边联防联控的城市,进行治理。

  座谈会上提出启动“大气专项”建议的是中国环境科学院副院长柴发合,他呼吁尽快启动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科技专项,将其作为国家重大科技专项;而提出尽快拟定类似美国等发达国家治理雾霾而形成的《清洁空气法》的,是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商会秘书长、全国人大环资委研究室原副主任骆建华。

  骆建华认为,中国当务之急是要抓紧制定中国版的《清洁空气法》,以取代已有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同时由国家发改委牵头拟定以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等污染严重地区为先行试点的分区域的雾霾治理规划,通过限制审批的方式遏制污染源排放。“相比较美国《清洁空气法》,中国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过于简单粗糙,美国《清洁空气法》约60万字,270个条款,而中国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仅8500字,66个条款,仅仅15页纸的法律怎能控制住蔓延整个东部的雾霾?”骆建华对《经济观察报》表示。

  他认为,中国目前施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缺乏刚性约束,应该像美国法律规定的那样,不仅对违规排污者实行按日计罚,而且要加入刑法内容,对捏造、篡改排污数据的,故意排放或隐瞒排放的,以及对因疏忽而向空气中排放有害气体的,都应予以几年到十几年不等的监禁,要改变当前“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现状,只有重罚才能起到根治的效果。

  “我们现在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水平与美国1990年大致相当,美国自1990年开始实施新修订的《清洁空气法》之后,经过20年的努力,空气质量有了实实在在的改善,我们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如果借鉴《清洁能源法》,20年达到蓝天的水平并非难事。”骆建华说。

  对此,他建议,当前应由发改委牵头,联合环保、财政、工信、科技、卫生以及中国科学院等部门,力争明年“两会”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中国版《清洁空气法》,“目前,应组织专家尽快起草法律草案,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对于该法的总体框架,骆建华建议应包括主要污染物控制、主要污染源控制和区域空气质量管理以及基本管理制度、激励措施和法律责任等。

  其中,主要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一氧化碳、PM10、PM2.5等标准污染物和有害污染物,主要污染源包括固定源和移动源,区域空气质量管理则包括达标区、未达标区、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等空气质量特别管理区域。

  此外,还应尽快制定主要污染物减排时间表和区域空气质量达标时间表,他建议到2030年,在2010年数据的基础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1000万吨左右(以),其他主要污染物根据达标要求,相应确定减排量,力争到2030年,使重点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新的二级标准。“为此,建议国家发改委制定全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长期规划(2015-2030),经国务院审批后实施,各省市自治区根据国家规划制定相应的地方规划,并细化每年的减排指标和空气质量指标,并报国家发改委和环保部审批后实施。”骆建华表示。

  他还建议发改委、环保部以此为依据每年开展规划执行检查,对完成规划目标的省份给予奖励,在环保项目资金上给予倾斜;对未完成规划目标的省份给予处罚,来年不再批复任何新污染源项目,“治理中国的雾霾,必须出重拳,用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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