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从国外的水价制定与调整机制中,可以寻找到中国在水价制定和调整机制中所缺少的一些东西。本文摘自环境商会《环境产业研究》第6~8期。
一、 英国水价的制定与调整
1、水价制定程序
英国水务监管局通过定期价格评审制度确定水务公司在下一个周期(目前为5年)价格可上调的最大幅度。水务公司要向水务监管局提交年度财务报表,并于1月份在新的收费年开始之前提交现行收费依据及新提出的价格框架。水务监管局主要从维持和提高服务、改进水质和环境、保证供求平衡等因素出发,核查水务公司的商业计划,预测其相应的运营成本、资本支出和资本回报,来最终确定每家公司的价格限制水平。在整个定价过程中,水务监管局要征求环境署、饮用水监察署、用户服务委员会、水务公司股东和债权人以及竞争委员会等相关群体的意见,并与专业咨询机构合作,获得相关的技术支持。
通常,水价评审过程历时2年左右,包括公布新一轮的价格上限设定框架和方法、审核各水务公司的商业计划、征求各利益相关主体的意见,最后制定出价格上限并开始执行等阶段。
水务公司有权在价格限制的范围内制定各自的价目表,提供供水、污水处理等一揽子服务。只要“一揽子“服务的加权平均价格不高于价格上限,水务公司就可以自主提高或降低某项服务的价格。在确定水价后,水务公司要公布供水收费计划及各供水收费款项和条件,与用户委员会和大用户进行协商后实施。
2、价格限制的计算
水务监管局一般每5年对水价上限进行调整,调整的基本公式为:RPI+K+U。RPI是零售物价指数,K是水务监管局对每家水务公司设定的综合水价增长幅度。在价格执行期的任何一年内,水务公司有权选择是否将水价提高到监管者设定的水价增长幅度,如果水务公司实际水价增长幅度小于K,则可以将差额部分(即公式中的U)结转至来年。K值由水务监管局根据通货膨胀变化,并考虑水务公司的投资成本、运行效率及利润确定。水务监管局只有充分考虑并全面理解水务公司的投资计划、运营效率、服务水平等因素,才能确定合理的价格限制水平。
英国水务公司成本按支出用途被分为维持现有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维持供求平衡、改善环境和水质、提高服务四个方面,涵盖运营成本、管网投资成本、利息、税收以及环境和水质改善投资成本等各项费用。
这种覆盖全成本的水价不仅体现水资源的稀缺性和用水需求、满足水质和环境改善的投资要求,而且保证水务公司获得合理的回报率,激励其不断提高饮用水水质、改善环境。在价格执行期内,如果水务公司能以低于监管者假定的成本提供服务,可以保留因效率改进产生的收益;之后在下一周期的价格评审中,这些低成本将反映在新的较低的价格上限中,水务公司超额完成的利润将返还给用户。
3、水价的调整
水价不仅应反映水务服务的成本,还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水务监管局在制定价格限制时必须考虑如何应对外部不确定性因素,主要有三种类型:(1)对整体经济水平产生影响的成本和产出变化;(2)对水务行业产生明确影响的成本和产出变化;(3)在价格制定时不太确定而不能被全部或部分包含在价格限制中的成本和产出变化。
通常,整个行业成本的变化会反映在RPI中,由于价格限制能够根据总的通货膨胀水平进行调整,因此水务公司可以免受第一类型变化的影响。当前,英国水务监管局在价格执行期间主要采取临时决议、实质性影响决议和上下调整机制三大风险应对机制对水价进行调整。水价调整保证水价及时反映成本,避免用户承担不必要的风险或成本。
(1)临时决议:如果水务公司产量变化产生的净影响使其营业额的变动达到10%,则临时决议就允许水务公司或水务监管局对价格限制提出修正。
(2)实质性影响决议:当不可控的意外变化影响使水务公司营业额的变动达到20%,则实质性影响决议允许对价格限制进行修正。
(3)上下调整机制:如果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程度未达到许可证规定的标准,水务监管局就采用上下调整机制,即在制定下一价格时,考虑上一个价格执行期内水务公司的产量变化情况。
二、法国水价的制定与调整
1、水价的制定程序
法国水价的制定受两方面因素影响:一是不同流域的水资源可利用量及水质状况;二是人口密度和需求弹性变化、供水成本以及污染程度和污染处理成本。法国政府根据水务系统运行中实际发生的折旧费、运营费、用户管理费、税收等各项费用计算基本水价。不同的流域、地区及水源,不同的投资经营主体及供水服务标准,水价收费标准都有较大的差异。总体上,私营公司供水水价高于公营和混合经营型水价,而城市供水价较农村供水价约高42%。
法国一般由地方政府选择生产经营商,通过签订五年一度的委托合同,用协议方式规定期间的供水价格和服务标准。合同期满后,再根据供水单位的经营状况按照法定的程序重新制定新的价格。
法国水价的制定过程非常透明,十分重视用水户对水价管理的共同参与和民主管理。水价的确定权掌握在市长手中,但法国多层次水务监管体系赋予各地方社区管理当地水务的权力。因此水价制定过程是一个多方协商、民主对话的过程,水价听证会制度是常用的方式。根据水价听证会制度的要求,市镇政府召集投资公司代表、水务企业代表和用户代表,综合考虑各方面要素,经讨论协商后提出一个合理可行的水价方案,共同签署合同,再由市长确认。
2、水价的调整
法国政府在调整水价时通常需考虑通货膨胀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为满足日益增长的用水需求及达到欧盟水质标准,法国新开工建设的水工程投资较大,回收投资及平衡财务的压力也相应较大,因此,水价标准的调整也比较频繁。
法国水价调整过程是透明的,水务企业的财务盈亏状况既要上报主管部门,又要向社会用户发布。调价的条件、原因、目的,扩大投资或水务系统的维护、更新、改造计划,都须让社会及时了解并充分监督。用户对服务和收费提出的投诉能及时得到解决,各级政府和水务企业都能充分考虑用户的要求和意见。
三、美国水价的制定与调整
1、水价计算方法
美国水价制定方法有服务成本定价、支付能力定价、机会成本定价、边际成本定价和市场需求定价等,各供水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水价模式。具体内容参见下表。
除保证全成本回收外,水价的制定也考虑了用户的承受能力。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美国供水/污水处理费占家庭可支配收入的比例最低,平均每户家庭每年的水费支出仅为474美元,国会预算办公室在2002年估计水费支出平均占每户家庭可支配收入的0.5%。
2、水价制定程序
美国制定水价制定水价的程序主要包括:提出申请、抗议或申辩、调查、召开听证会、做出决定。
美国水价制定必须依据经得起检验的财务报表,并由水价决策机构(如公司董事会)审查新增设施的建设规划,由此做出财务现金流量表,然后依据一定方法对5-10年的水价作出预测,并依据当年的实际情况公正合理地确定供水水价。美国水价的确定权限大多数在董事会。董事会成员通常由中立的第三方产生,他们不在供水机构拿薪金,所以在行使权利时,能够保持公正的立场。
供水企业在制定水价时,还必须举行公众听证会,使用户较清楚地了解水价的组成和调整水价的原因。有的地方(如瓦胡岛)还邀请社会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督,提高了水价透明度。
3、水价的调整
美国供水工程水价一般随供水成本的变化每年都要进行调整,即每年根据工程支出情况进行核定。但年调整幅度不大,其主要原因一是供水工程分摊的投资数额清楚,工程建成即确定下来;二是管理机构人员比较稳定,因此供水成本每年变化不大,水价比较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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