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口野蛮人在敲门,门内的家里人该怎么办?如果把垃圾比喻成一个野蛮人,现在,门口野蛮人已在敲门,门内的家里人却在争执不休,在争执中我们得到什么?又会失去什么?
岁末年初,反对垃圾焚烧在各地此起彼伏,成为社会热点。无论在北京、南京、吴江、广州,垃圾焚烧项目多处受阻,项目周边居民和地方政府激烈博弈,垃圾焚烧遭遇反烧浪潮,各地许多焚烧项目停滞下来,但下一步怎么办?愈演愈烈的垃圾围城的困境如何突围?地方政府与公众在项目选址等方面的纠结能否找到突破口?身处其中的企业如何看待垃圾处理产业?在当今中国,特别是东部地区,选取什么样的方式处理最现实?在选择垃圾处理方式、选址、技术等敏感问题时,如何做好功课,全盘考虑?
一 现实:垃圾焚烧为何被妖魔化?
门口的野蛮人和家人的争吵
居民的不信任和恐惧原因很多,确实很多项目都存在着信息公开的不完全、程序上的缺失、选址争议等问题;但另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面对越来越紧迫的垃圾围城,垃圾本身的危害和现有填埋方式的危害更紧迫。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垃圾增长得太快。目前全国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每年高达1.6亿多吨,且每年以8-10%的速度增长,垃圾堆存量已经达到70亿吨,占用的土地超过75万亩,我国已成为世界上垃圾包袱最重的国家。
据有关部门调查,中国所有的垃圾填埋场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渗透问题,按照地下水污染物浓度的不同来划分,受到较重污染的城市占64%,受轻污染的城市占33%。垃圾填埋隐形危害如此之大。垃圾分类处置在较长时间内难以实行。因此,垃圾焚烧处理具有的占地小、场地选择易,处理时间短、减量化显著无害化较彻底以及可回收垃圾焚烧余热等优点更适应我国国情,特别是对于经济较发达地区,土地资源短缺地区,更有条件建设垃圾焚烧厂。
垃圾围城步步紧逼,现实给我们的选择其实很少。
2月11日,争执中的广州请来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总工程师徐海云向全市党委中心组成员作了题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发展与挑战》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专题报告会。这是一堂特别的报告会,市委、市政府领导,广州各级领导干部共1200多人参加了会议。如此多层面的领导共听一堂垃圾课,说明垃圾已成广州心头之痛。
徐海云表示,“对于民众的恐慌,我完全理解:谁不关心自己的健康和财产呢?因此,我始终坚持这样一个观点:对于垃圾焚烧对环境、对健康的影响,我们不能夸大,也不能隐瞒,我们要实事求是地进行沟通。我相信,只要我们真诚地与市民沟通,最终会取得共识的。”
“不能夸大,也不能隐瞒”,各地反烧浪潮后,确实应该回归理性了。
二 分析:
垃圾焚烧遭遇多少纠结?
二恶英啊二恶英
垃圾焚烧遭遇反烧,被妖魔化的关键是二恶英被妖魔化,专家或者所谓专家之间有关二恶英污染的争执,加上各类媒体、网络的放大效应,已经彻底搅乱了人们的判断。
二恶英是一种有毒、有害的气体,但是它不是主要是从垃圾焚烧厂产生出来的。焚烧厂排出的二恶英只占全社会二恶英的3.3%,有的资料说得更少,2.5%……炼钢、炼铁会产生二恶英,汽车尾气可以产生二恶英,烧一堆垃圾,树叶、树枝也会产生二恶英,垃圾填埋场也有二恶英。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国家环保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专家组成员赵章元是目前国内最坚定的“反焚烧派”,认为不管焚烧排放控制多好,二恶英总会有,即使是按照欧盟标准0.1纳克(10的-9次方克)排放,其累积效应都很可怕。
国外的研究却表明,1吨垃圾露天焚烧或在填埋场自燃排放的二恶英,是同量垃圾经过现代化焚烧排放的二恶英几千倍。来自德国的研究显示,当垃圾被运往焚烧厂时,二恶英单位含量就已达50纳克,生活垃圾经过焚烧后,垃圾中原有二恶英得到分解,向空气排放的二恶英只相当于原有含量的1%。因此,发展现代化的垃圾焚烧发电,实际上是削减二恶英排放的措施,但现在反而被妖魔化成“罪魁祸首”。
据了解,由于相关处理技术的发展,垃圾焚烧产生的二恶英等有毒物质,完全可以控制在安全排放的范围内。现代垃圾焚烧发电厂对二恶英的控制是采用成熟的“3T”(turbulence、temperature、time)技术,其一是二恶英的产生温度在360℃-820℃之间,若保持焚烧炉内温度大于850度,并控制烟气在炉内停留2秒以上,即可使二恶英得到完全分解,其二是烟气通过最先进的方式处理,将单位二恶英排放控制在0.1纳克以内,对人类健康影响可基本忽略。
但另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由于技术限制,对于二恶英的检测难度很大。有专家这样形容二恶英提取、分离、浓缩、精致所带来的工作量:“这就如同把国际标准泳池装满大米,然后从中挑拣出一颗黛色的大米。”
选址困难怎么办?对企业管理能力的担忧
除了显而易见的选址阻力外,垃圾焚烧厂能否安全运营是公众最关心的问题,由于企业社会责任履行不到位、运行监管缺位等因素,目前已运行的部分垃圾焚烧项目确实造成对周边居民生活环境的不良影响,因此导致公众对焚烧项目的不满和抵制。
据媒体报道,深圳龙岗平湖垃圾发电厂有两个烟囱经常在夜间不定时地直接排放浓烟,烟尘和臭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当初项目建设方曾向当地居民承诺“用比澳门更加先进的技术来建设平湖发电厂”,而正是澳门“无臭、环保的发电厂打动了前往考察的居民代表”。深圳市相关部门在此发电厂建成之初承诺过,每季度会向社区下发关于发电厂的环保测试评估,可是到现在为止,附近的辅城坳社区并未接收到任何一份环保报告。
同样,上海江桥垃圾焚烧发电厂周边居民也一度因为臭味问题反对其二期项目建设。
在有些项目中,建设投资方往往说明购买的都是世界先进设备,可以无污染,甚至有“对居民不会造成影响”的说法,但这样的说法恰好最令人不安。因为还没建就敢说对居民无影响,这说法显示出权力部门惯常的姿态。“不建肯定没影响,建了还是没影响”,这样的宣传没有法律文件给予保障,没有问责制度,居民谁愿意在家门口建一个可能冒险的工程呢?
其次,技术先进,不等于管理先进。这里有很多前车之鉴。比如广州李坑垃圾发电厂当初也是宣称技术一流,可周边居民还是感觉臭,可见,同样的欧洲设备放在不同的地方,由不同的制度和人员运作,效果都会大相径庭的。巴黎、东京、大阪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就建在城市旁,不等于广州也可以想当然建在人口密集区。一个身边的例子是,香港众多垃圾收运站都在闹市中伫立,居然可以做到路过也闻不到异味,但是在广州,用鼻子就能找到垃圾压缩站。对工程效果的走样,有关部门曾几何时做过事后检讨呢?
反烧考验地方政府监管和公信力
2009年年初,固废专家王维平接受媒体采访时,对未来的形势感到担忧,“我感觉,今年将是垃圾问题大爆发的一年。如果政府还不当机立断,把垃圾分类等源头的事情做好,将来就会很危险。”
王维平的预言不幸而言中,各地政府普遍感受到压力。但政府在垃圾焚烧厂一事中究竟担当什么责任?如何加强监管?我们发现,监管能力、承诺未兑现,多在公众心中埋下恐惧的种子。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政府监管不力,公信力缺失,造成垃圾发电厂建设推进困难。
除了对自身利益的关注,公众关键是对政府监管能力怀疑。比如南京天井洼垃圾填埋场周围的居民受臭味困扰20年,南京市规划建设的江北垃圾焚烧发电厂,就在这座已经存在了近20年、将要封场的垃圾处理场旁边。所以“我不再相信”——周围居民以这样的心态对待规划中的垃圾焚烧厂,的确合情合理。
公众反对的内在原因是对监管的担忧,政府究竟怎样履责?徐文龙认为,市场化模式下必须加强对垃圾焚烧厂的监管。监管主要目的在于确保企业按自身的承诺,为公众提供一种持续的、稳定的、环保的垃圾焚烧处理服务。
这就要求政府必须事先了解企业提供的垃圾焚烧处理服务时可能出现的不持续(如设备经常出故障不能正常运行)、不稳定(如炉温常常达不到850度的要求)、不环保(如烟气处理不达标)的情况,并明确相应罚则;其次,政府应有发现企业提供服务不持续、不稳定、不环保的能力,这需要政府具有相应的监督手段和监督办法;第三,政府能有强有力的措施促使企业完善服务,并缴纳罚金;最后,政府应显示出较强的监管能力,足以威慑到企业按自身的承诺,为政府提供一种持续的、稳定的、环保的垃圾焚烧处理服务。
这样的要求的确非常考验政府的监管能力。
三 出路:
垃圾处理出路何在?
最近,各路媒体深入追踪垃圾焚烧反烧问题,确实给了公众一个机会真正了解家门口的野蛮人,了解垃圾问题的严重。垃圾是和人类相伴相生的,这是我们必须面对的、躲不过去的问题。
生活垃圾处理的战略就是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徐海云教授在给广州市领导干部作生活垃圾处理专题报告时开门见山地指出。而实现“三化”的具体手段就是三个“尽可能”:首先,尽可能减少产生;其次,尽可能进行回收利用垃圾——尽可能对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进行堆肥处理或厌氧消化处理;再次,尽可能对可燃物进行焚烧处理;最后,对不能进行其他处理的垃圾进行填埋处理。但是,这些‘尽可能’的重要前提就是经济因素。”
此外,垃圾回收利用并不可能实现零垃圾,徐海云给出了三点“提醒”:垃圾回收利用是需要成本的;垃圾回收利用的产品市场是有容量的,而且是波动的;一些垃圾如纸、塑料、生物质等可燃物不可能无限循环,往往需要进行燃烧并进行热能利用,回到自然界的大循环中。因此,回收利用无法完全解决垃圾处理问题,而且我们必须在经济可行性的前提下谈论垃圾回收利用。
“就垃圾资源循环利用而言,卫生、安全、环保、经济一个都不能少”,徐海云表示。
“对于回收后的剩余生活垃圾,选择机械分选的所谓综合处理,得不偿失;依靠填埋处理,土地和环境难以支撑;现代化的焚烧处理是必然选择。”徐海云提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具有占地小、场地选择易,处理时间短、减量化显著(减重一般达70%,减容一般达90%。),无害化较彻底以及可回收垃圾焚烧余热等优点。目前,全世界共有生活垃圾焚烧厂近2100座,总焚烧处理能力为62.1万吨/日,年生活垃圾焚烧量约为1.65亿吨。这些焚烧设施绝大部分分布于发达国家和地区,约35个国家和地区建设并运行生活垃圾焚烧厂。
此外,经济可承受程度非常重要:在垃圾分类回收问题上,有三点绕不过去: “‘可回收’与‘能够回收’是两码事,而人们常常把它们混为一谈”,徐海云说,“可回收”对应的是“垃圾是放错位置的资源”;而“能够回收”对应的是现实的回收品消费市场,是实现回收利用全部过程的产业链。
徐海云举例说,长安街上的西瓜皮如何处理?单从生态和环保的角度,似乎也应该单独收集,通过生物处理返回到自然的土地中,但试想一下,其运输费用及增加的排放是多少?经济方面和环境方面“值不值”?谁来支付这笔费用?西瓜皮90%以上都是水,恐怕还是粉碎进入下水道是经济合理的。
此外,拿有机物来说,城市每天消费的食物,往往不是当地生产的,而这些食物最终形成污泥和厨余垃圾,这些有机物能否就地消化?显然不可能。而与此同时,我国农村每年粮食种植产生的6亿多吨秸秆,畜禽养殖产生的30亿吨左右粪便尚未有效利用。因此,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资源化利用,也有优先顺序,不可能容易用的还有大量没有用,就去利用难以利用的。
徐海云坚持认为,在中国推广垃圾分类处理不需要“形式主义”。第一,建立家庭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体系。第二,对家庭厨余类有机垃圾的管理需要变换思路,把控制生活垃圾水分作为管理目标。水分控制要从源头努力。当前生活垃圾中最多的是水(平均50%左右或更多)。而不同处理路径(走下水道到污水处理厂与环卫部门收运到垃圾处理厂),处理1吨水的成本相差100倍以上。第三,未来城市减少垃圾的重点应该放在提高包装类垃圾资源回收率。欧洲的经验就是建立包装垃圾收费体系。
四 结尾:亮光
2010年北京两会提出将立法规范生活垃圾处理问题,法规中有望明确,包括百姓关心的指标要强制对社会公布,凡是能够实时公开的要向社会公开,比如二恶英问题,多长时间检查一次,如何向社会公布都要有所规定,以减轻周边百姓的压力。
也许今后,垃圾处理方面的相关指标会像空气质量一样,每天公开,让百姓放心,保证民众的利益。
换一种思路,目前的反烧浪潮也促进了社会对垃圾处理的充分关注,不论是沟通交流还是更充分的听取民意,还是像北京一样,加速地方立法,都是痛苦纠结中的一抹亮光。但有一点可以达成共识,越不建垃圾处理厂,垃圾的问题越大,拖的时间越长,问题越多。垃圾处理厂的问题就像厕所一样,人人都需要,但人人都不愿意建在自家门口。
这是个悖论,但我们必须解决。
(中国环境报 班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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