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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扶持政策

2009-07-31 10:19:12  

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系对灌溉面积在5-30万亩的中型灌区的灌排骨干工程进行配套完善和节水改造的项目,重点为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提供灌排骨干工程条件。通过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重点扶持农业主产区、水资源短缺区。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单个项目的总投资一般不超过2400万元。省财政按中央财政资金的100%配套,市、县(市、区)财政配套资金按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的配套政策执行。省、市、县(市、区)水利部门按项目建设资金不留缺口的原则筹集水利配套资金。2008年,我省实施了桐庐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江南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投入财政资金1875万元,其中,省以上财政资金1440万元。项目分两年实施,项目建成后可新增灌溉面积1.51万亩,改善灌溉面积3.17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2万亩,年增加供水能力1369万方,年节约水量1865万方,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270万公斤,新增其它农产品生产能力110万公斤,新增产值355万元。

点评:水利是农业的命脉。灌溉是粮食生产的必要步骤,科学的灌溉系统能够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扶持政策旨在推动我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完善,节约水资源,保证我省农业灌溉的需求。从2008年项目实施预计可以达到的成效看出,该政策能够有效扩大灌溉面积、节约水资源,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粮食生产能力。(浙江大学经济学院  郑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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