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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环评审批时间缩为5天

2009-07-31 10:19:38  

  本报讯 记者霍仕明张国强记者从辽宁省环保局获悉,辽宁省保增长重大项目的环评审批时间将缩短为5个工作日。辽宁省环保部门将于2009年缩短全省拉动内需项目环保审批时间,简化审批程序,在金融危机中为企业开辟一条环评绿色通道,撑起一把“环境保护伞”。

  辽宁省环保局副局长朱京海告诉记者,为了保证全省拉动内需项目的顺利实施,环保部门将大大缩短环保审批时限。在资料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前提下,保增长重大项目的环评编制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环评技术评估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环评审批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对环境影响很小的建设项目可直接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当日办理,最迟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同时,审批程序也进行简化,对沈阳和大连市的建设项目,除由环保部审批和由省政府核准或审批的项目之外,不论项目投资规模和性质都由沈阳市和大连市自行审批;污水处理厂等污染减排类保增长的重大项目,一律由各市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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