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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合浦西场风电场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的通知

2009-07-31 10:19:38  

中国华电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09年1月13~14日,我委在南宁市主持召开了合浦西场风电场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会议,现将审查意见印发给你公司,请据此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合浦西场风电场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

    2009年1月13~14日,自治区发改委在南宁主持召开了合浦西场风电场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交通厅、环保局、物价局、气象局,广西电网公司,北海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合浦县委及政府有关部门,中国华电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广西分公司,华电北海能源项目筹备处,广西电力工业勘测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的代表及专家组成员。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及专家听取了广西电力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关于合浦西场风电场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介绍,并分综合、电力系统、风能资源、地质、土建和技经等专业组进行了讨论。现对合浦西场风电场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建设的必要性

    为实施能源多元化战略,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增加能源供应,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合浦西场风电场工程是必要的。

    二、建设规模及场址

    原则同意本工程的总装机容量暂定为200MW,初拟选用1500kW风机133台。最终的装机方案和建设规模在下一阶段通过充分论证后确定。

    三、风能资源

    根据预可研报告,该风电场代表年的风功率密度等级接近二级标准,本风电场风能资源具备一定的开发价值。由于风电场场址较宽阔,请在下一步工作中增设测风塔进一步完善风电场的资源评估工作。

    四、接入系统

    原则同意采用22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系统,具体方案在下阶段专题论证确定。

    五、环境保护

    合浦西场风电场建设初步满足环保要求。

    六、投资估算

    原则同意预可研投资估算的主要编制原则和依据。本风电场静态总投资为243472万元,静态单位投资12204元/千瓦。

    七、工程经济效益

    原则同意预可研报告提出的经济效益分析及评价结果。本工程的投资相对较大,测算的上网电价较高,下阶段进一步落实有关成本参数及本工程适用的税收、金融优惠政策,以便更准确测算上网电价。

    八、其它

    下阶段,项目场址、用地预审、环评报告、接入系统、水土保持、场址压矿、文物保护等需按照项目核准制的要求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并取得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请项目业主按照上述意见的要求,尽快完善有关工作,并进一步优化设计,按国家的基本建设程序建设合浦西场风电场。

 

附件:《合浦西场风电场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专家组意见


附件:

合浦西场风电场工程

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专家组意见

    2009年1月13日至14日,广西发改委在南宁主持召开了广西华电合浦西场风电场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交通厅、环保局、物价局、气象局,广西电网公司,北海市人民政府、发改委、湾办、国土局、交通局、环保局、供电局,合浦县县委、发改局、建设局、国土局,中国华电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广西分公司,华电北海能源项目筹备处(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和广西电力工业勘测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设计院)等单位的代表。

    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邀请,评审专家组一行6人参加了评审会(名单附后),听取了设计院关于广西华电合浦西场风电场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介绍,参加了综合、电力系统、风能资源、地质、土建和技经等专业组讨论,现将专家组的评审意见纪要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一)电力系统现状

    1、广西电网

    广西电网是南方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南方电网“西电东送”的电网枢纽,500kV,己形成日字型双环网,南宁、柳州、桂林、梧州、玉林等城市已形成220kV环网供电。

    2007年广西电网统调最大负荷为9565MW,比上年增加1862MW,增长24.17%。2007年全口径最大负荷为12100MW。

    2007年广西全省发电量为684.07亿kWh,区外购电63.61亿kWh,区外售电67.2亿kWh,2007年广西全社会用电量为681.44亿kWh,比上年增长17.55%。广西电网统调发电量为565.92亿kWh,非统调发电量为118.15kWh。

    2007年广西电网统调装机为15066.7 MW,其中水电占47.6%,火电占52.4%。2007年广西全口径装机为19760MW,其中水电占52.8%,火电占47.2%。

    截止2007年底,广西电网有500kV变电站15 座,总变电容量13000MVa,500kV线路5634km,220kV变电站64座,总变电容量13593MVa。

    据统计快报,2008年广西全口径装机为24100MW,全省发电量约为845亿kWh, 全社会用电量约为752亿kWh,全口径最大负荷约为13400MW。

    2、北海电网

    北海电网在广西电网南部, 最高电压等级为220kV,主要由北海电厂供电。截至2007年底,北海电网有北海电厂1座、装机容量为2x300MW,地方电源装机容量为62.52MW,其中水电装机9.07MW,火电装机53.45MW;2007年北海电网统调负荷283MW,最大供电负荷约300MW, 比上年增加50MW,增长20%;全社会用电量为1502.8GWh,比上年增长18.2%。据统计快报,2008年北海电网统调负荷约320MW。

    截止2007年底,北海电网有220kV变电站2座,变电容量为360MVA;220kV线路5回(北海供电局管辖),线路长282.65km。

    220kV大墩海变电站及北海电厂~大墩海、平阳~大墩海220kV线路送电工程正在建设。220kV冲口变电站扩建主变1X150MW工程于2008年3月建成投产。

    (二)电力市场需求

    1、广西电网

    根椐广西电网“十一五”规划电网优化研究报告(2007年12月)的电力负荷预测,“十一五”电力年均增长率14.09~16.84%,电量年均增长率14.41~18.06%,广西电网2010年最大负荷将达到17400~19600MW,需电量将达到1000~1170亿kWh;“十二五”电力年均增长率9.59~10.64%,电量年均增长率10.13~11.21%,2015年最大负荷将达到27500~32500MW,需电量将达到1620~1990亿KWh。

    计及现有、在建和已核准的电源项目,经初步估算,2010年电力缺口418~2858MW,2015年电力缺口9086~14630MW, “十二五”期间需按排15000MW以上装机容量才能满足广西电网电力负荷发展的需要。

    2、北海电网

    北海市经济发展较为迅速,负荷增长较快,根据北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不考虑广西林浆纸一体化项目,2010年、2011年和2015年北海电网预计需电量分别为2110GW·h、2418GW·h 和3310GW·h,最大负荷分别约410MW、494MW和662MW,“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13.1%,“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9.4%;考虑广西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十二五”期间增加负荷248MW。

    建议根据广西电网近期规划进行电力电量平衡,补充华电合浦西场风电场电力消纳范围。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符合国家能源产业发展方向 

    风能是绿色环保新能源之一,建设风电场可充分利用清洁的可再生能源,改善能源结构,节约煤炭资源,减少煤炭燃烧产生的污染排放量,有利于环境保护, 符合国家能源产业发展方向。

    2、满足电力负荷增长的需求

    根据负荷预测,广西电网2015年缺电力9086~14630MW,随着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合作战略构想的提出和实施,北海市经济增长快速,对电力需求增加.建设华电西场风电场工程满足电力负荷增长的需求。

    3、风电与水电互补,充分利用能源

    广西电网电源结构中水电与火电比重基本相当, 电网调节性能差,枯水期(11月-次年4月)水电站出力较小,而此时广西平均风速较大,风电出力可弥补水电出力不足,建设风电场可实现风电与水电互补,充分利用能源,缓解枯水期电力不足。电厂建设调整电网电源结构,增强电网调峰能力,

    4、符合广西能源长期发展战略

    广西属能源缺乏省份,水力资源已开发量约占全区经济可开发装机容量80%,广西能源长远发展须实施能源形式多元化战略,在开发利用水能资源、煤炭资源的同时,积极发展核能、风能和太阳能等新能源。华电合浦西场风电场工程的建设符合广西能源长期发展战略。

    综上所述,华电合浦西场风电场的建设符合国家能源政策,符合广西能源长期发展战略的需要,有利于环境保护,满足电力负荷不断增长的需求、调整电网电源结构,风电与水电互补,充分利用能源,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华电合浦西场风电场建设是必要的。

    (四)接入系统方案

    华电合浦西场风电场距北海市中心直线距离约20km,距合浦县城直线距离约25km,风电场初拟装机规模为199.5MW,分四期建设。风电场电力暂按风电场出1回220kV线路接入北海电网合浦县冲口220kV变电站考虑,具体接入系统方案在风电场接入系统设计中论证分析,由电网主管部门确定。

    二、建设规模

    华电合浦西场风电场位于北海市合浦县西场镇东南侧沿海潮间带上,主要地形为天然滩涂,初选场址范围约40km2,东西长约11.7km,南北宽约5.0km。根据西场测风塔2006年5月~2007年4月的代表年测风资料统计分析,风电场盛行风向稳定,风能分布集中,有利于风电机组布置。测风塔代表年距地70m年平均风速为6.1m/s,考虑空气密度折减后的年平均风功率密度为225.7W/m2。经初步推算,测风塔代表年90m高度年平均风速约6.3m/s,考虑空气密度折减后年平均风功率密度为248.0W/m2。综合考虑当地的风能资源、交通运输和电网的接纳能力等条件,原则同意本工程总装机暂定为200MW级,暂按建设133台15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考虑,一次规划,分期建设。请设计院在进一步落实风电场选址与当地港区开发规划、海洋功能区规划等规划的符合性后,复核风电场用海范围。最终的装机方案和建设规模在下一阶段通过详细论证后确定。

    三、风电场场址及交通运输

    (一)风电场场址

    华电合浦西场风电场场址位于北海市合浦县西场镇东南侧沿海潮间带上,场址离合浦县城和北海市直线距离分别为25km和20km。场址平坦开阔且北面10km范围内陆地海拔高程大都在10m以下,主要为鱼池、虾塘、耕地及零星低矮建筑物。场址范围内有少许红树林及浅海贝类养殖区。

    项目单位已取得北海市发改委《关于确认合浦西场风电场予可研项目场址用地范围意见的复函》(北发改函[2007]46号)和合浦县建设局《关于合浦西场风电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初步意见的函》原则同意风电场在东起东江口,西至樟木滘村以西的大风口范围内选址。

    应进一步明确场址所在地的海洋功能区规划,补充场址对大风江口港区规划的影响分析。

    下阶段应取得自治厅建设厅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委托有关单位编制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按程序办理用海手续,取得自治区有关部门出具的场址对军事设施没有影响等证明文件。

    (二)交通运输

    风电场所在地合浦县交通方便,除附近有北海港,钦州港外,西场官井港距风电场仅约25km左右。钦北铁路在合浦县城郊通过,设有北海站,乌家站和合浦站等车站,桂林~北海和合湛高速公路及325、209国道过境。风电场场址可通过乡村公路转县道三级公路或沿路面宽约5m的标准海堤可达325国道。因此大型风电设备及材料可通过海运,铁路和公路运输至风电场。

    建议适时改扩建风电场至325国道和规划建设的大风江~北海一级公路的乡村道路。

    四、风能资源

    (一)风资源评估方法深度达到了《风电场风能资源评估方法》(GB/T 18710-2002)规范要求。

    (二)风资源的质量分析是正确的,但存在问题如下:

    1、气象站1994年以后风速明显偏大,其原因应进行分析。对定代表年2006年为小风年,年平均风速增加0.46m/s,应进行复核,应增加威布尔A、K参数,补充80m高度值。

    2、50年一遇最大风速80m高为39.9m/s、瞬时为55.9m/s,已是强台风的风速,应进一步复核。

    3、20万KW的风电场,一个测风塔代表性差,建议补充测风塔。

    五、区域稳定性及岩土工程

   (一)拟建合浦风电场区域属于南华准地台北部湾坳陷区南康盆地,区域构造断裂较发育,但第四系以来地壳较为稳定,新构造运动相对较弱。近场区分布有北东走向的合浦—北流断裂距风电场20km以上、北西走向的百色—合浦断裂距风电场大于5km,对厂址稳定均不构成影响;风电场区内未见其它断裂分布,厂址处于构造相对稳定地块。

    (二)本区域地震分区属桂东南强震构造区东南端,但近场区地震活动较弱,场区50km范围内未发生过5级以上地震。本区地震灾害主要是受区域内地震波及影响。据史料记载,周边地震对本区最大影响烈度为Ⅴ度。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拟选厂区场地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相应的地震基本烈度为6度。

    建筑场地类别为Ⅲ类。

    (三)拟选厂址区地貌形态属浅海滩涂潮间带,地形平坦,场地内未见不良地质作用。

    (四)建设场地岩土工程条件差异不大。在勘测近60m深度内地层主要为第四系海、陆交互相沉积层。岩性有淤泥质砂土、淤泥质粘土、粗砂、砾砂。

    浅部淤泥质砂土、淤泥质粘土及粗砂地基强度较低、地层不均匀,下部砾砂层强度高,厚度大分布稳定。

    根据风机特点和岩土工程条件,风机基础宜选择桩基础。桩基选型、桩径、桩长应进行分析论证并经过试验确定。桩基持力层以⑦层砾砂层为宜。

    (五)场地地下水与海水联系密切,水量丰富。海水对混凝土结构有弱腐蚀性,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钢筋有强腐蚀性,对钢结构有中等腐蚀性;地下水对混凝土结构无腐蚀性,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钢筋无腐蚀性,对钢结构有弱腐蚀性。

    (六)请项目单位在下阶段取得北海市国土资源局、文物管理局有关风电场区不压覆矿产资源及无文物古迹的证明文件。

    六、环境保护及其他

    (一)本工程场址位于合浦县西场镇南部的沿海滩涂地上,距离周边居民点大于200m,经设计院初步分析在距离风机约200m处声环境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场址场界距离茅尾海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大风江片缓冲区约11.25km,不属于鸟类集中区及鸟类栖息地。因此,风电场的建设对自然保护区规划没有影响,对民居的影响不大,建设本工程是初步可行的。建议进一步明确场址所在地的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域规划。

    (二)本工程装机199.5MW,经设计院初步分析年上网发电量为38515.5万kW.h,可替代广西电网的部分燃煤电厂发电量。按照2008年上半年广西火电供电标煤耗338g/kWh计算,本工程可节约标准煤13.02万t/a。减排SO2、NOx 、CO2和灰渣量分别为2082t、2343t、369796t和26025t。因此项目建设具有明显的节能减排效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

    (三)请项目单位在下阶段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环境影响(包括海洋环境)报告和水土保持方案,分别送自治区环保局和水利厅审批。

    (四)请项目单位在下一阶段进一步落实风电场附近候鸟及其他鸟类的活动规律,尽量减少风电场对鸟类活动的影响。如有必要,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在风机定位时留出鸟类的飞行通道或对飞近风电场的鸟类进行阻吓。

    (五)请设计院在下一阶段进一步优化场址道路和风机布置,尽量减少风电场建设对滩涂上的少许红树林和水产养殖的影响。

    (六)风电场场址所在海域水质符合《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二类标准,因此风电场建设和运行期间的生产、生活废污水均应回收、处理,重复利用;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应送指定地点集中贮存,定期处理,不得入海。

    (七)请设计院在下一阶段补充台风、风暴潮等自然灾害对风电场的风机、变电站、输电线路等设施的影响分析和拟采取的防范措施。

    七、工程设想

    (一)风电机组选型

    1、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风电机组制造水平,并考虑本风电场的风能资源、地形、地质和交通运输条件,基本同意拟选单机容量750kW~2000kW的风电机组。通过技术经济比较,推荐选用1500 kW风电机组。下阶段对风电机组轮毂高度选择进行技术经济比较,择优确定轮毂高度。

    2、基本同意可研报告根据风电场风能资源分布情况和具体地形条件,通过优化比选确定风电机组布置方案的方法和内容。应根据复核后的风电场的风能资源评估成果,调整部分尾流较大的风电机组位置,优化布置方案。

    3、基本同意预可研报告根据风电场风能资源评估成果和风电机组功率特性及布置方案,利用专业的发电量估算软件估算风电场年理论发电量,并考虑空气密度、尾流、风电机组可利用率、控制和湍流、场用电损耗及其它因素影响,进行综合折减后估算风电场年上网电量的方法及内容。复核有关折减系数,如空气密度修正,应采用制造厂家提供的空气密度下的功率曲线,否则误差较大。

    4、理论发电量折减应考虑风速的衰减和风机的相互影响的衰减,风机布局对大于8%的尾流应调正,它不但影响发电量而且还影响风机的寿命。

    (二)风电场总体规划

    1、原则同意风电场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建议下阶段进一步优化分期建设方案。

    2、原则同意风电机组以基本垂直于主导风向和主风能方向排布机组。

    3、同意风电机组按规程要求矩阵布置,行垂直风能主导方向、行与行之间距离不少于5D;同行风电机组距离不少于3D;各列风电机组之间交错布置。下阶段应进一步根据现场条件优化。

    4、风电机组布置应尽可能减少对红树林和浅海养殖的影响。

    5、220V升压站在风电场中部靠近海堤布置原则上是可行的、但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的要求,或取得有关部门的同意文件。

    6、建议下阶段进一步研究风电场运营期间场内道路交通方案。

    (三)电气

    1、由于风电场接入系统尚末审查,风电场暂按220kV电压等级接入电网冲口220kV变电站,风电场暂按设置220kV升压站考虑。风电场最终接入系统电压等级和接入系统方案由接入系统审查确定。

    2、同意风电机组0.69kV出线采用一机一变的接线方式。同意采用8回35kV集电线路,每回集电线路连接16-17台风电机组。原则同意集电线路采用架空线路为主、直埋电力电缆敷设为副的方式,最终方案在输变电可研中确定。

    3、同意风电场220kV升压变电站电气主接线方案。安装2台容量为120MVA的主变压器,220kV高压侧采用单母线接线方式;35kV侧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方式。

    4、原则同意在风电场220kV变电站35kV母线上设置3套无功补偿装置。建议在下阶段对装置选型进行优化比选。

    为满足系统无功分级补偿、就地平衡原则和本风电场无功分界点(需考虑220kV线路一半长度的无功损耗)与电力系统不发生无功交换的要求,应充分考虑利用风电机组的调节无功能力及主变、箱变、35kV集电线路的无功损耗,风机产生的谐波对电网的影响等因素,在不同运行工况下测算配置最大的无功补偿容量。

    5、同意220kV配电装置户外布置、35kV配电装置户内布置方式,原则同意对各主要电气设备选型。

    6、同意风电场升压变电站站用电源采用双电源供电方式,每段35kV母线装设1台站用变。

    7、同意升压变电站、风电机组及箱式变过电压保护设计原则。单相接地电容电流超过规程规范《DL/T 620-97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规定的不大于10A时,应采取措施将单相接地电容电流降到10A以下或采取其它措施消除弧光接地过电压。

    8、同意风电场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的运行方式设计。原则同意风电场电气二次有关控制、保护、测量、信号、直流电源监测设计原则和配置方案。

    9、本风场属多雷区,宜配置箱式变监测系统,通过风机监控系统光纤通道传输到中央控制室监测箱式变运行状况。

    10、原则同意配置升压站设置图像监视及安全警卫系统。

    11、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远动和电量计费,系统通信方案在风电场接入系统(二次部分)设计中论证分析,由电网主管部门确定。

    (四)土建部分

    1、拟建风电场场地处于浅海滩涂潮间带,百年一遇高潮位为4.34m,50年一遇高潮位为4.15m。50年一遇波高H1%=2.0—3.4m,同意波高按大值考虑。

    2、场地岩土工程条件上部地层强度低,不宜作为地基持力层,下部砾砂7层强度高地层稳定。同意风机塔架基础采用桩基础,以砾砂层作为桩端持力层。根据设计院的分析论证,原则同意推荐的混凝土钻孔灌注桩方案。鉴于海水对混凝土结构中钢筋具强腐蚀性,应考虑桩身混凝土密实性加防腐阻锈剂,增加钢筋保护层厚度。同意桩基承台底面高程按50年一遇设计潮位加波列累计频率1%的波峰面高度再加安全超高确定。承台基础混凝土采取有效的防腐措施。

    3、同意箱式变电站设置在桩基承台顶面,风机电缆出线侧,按箱变尺寸采用C20混凝土浇筑箱型结构基础。

    4、升压变电所和中控楼建在海堤外,位于风电场中部,场平标高宜高于频率为1%的高水位。迎水面设置护坡及防浪墙,堤顶标高还应考虑频率为2%的风浪高加0.5m的安全超高。

    同意中控楼采用二层混凝土框架结构。由于原场地标高较低,需回填砂层,回填砂应按要求碾压夯实,以满足采用天然地基的设计要求。

    5、同意箱式变至220kV升压站间35kV架空出线塔架基础采用混凝土钻孔灌注桩。

    6、同意建筑场地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05g,建筑物抗震设防烈度按6度考虑。

    (五)施工组织

    1、本阶段提出施工总布置方案临时施工用地占用滩涂2952.96亩,下阶段应根据确定的机组选型和布置方案按照节约用地的原则对施工总布置方案进行调整优化。进一步核实临时施工占地面积,取得有关部门同意占用滩涂的文件,落实是否需支付费用。

    2、下阶段应根据风电机组设备来源,确定设备场外运输路线。

    3、原则同意推荐活动钢板路和碎石路相结合的场内施工道路方案,建议通过调研验证此方案的可行性以便选定合理可行的施工道路方案。

    4、同意提出的施工砂石料采运方案和就近引接10kV施工电源、施工水源的方案。下阶段应对砂石料供应(采挖)点和电源、水源引接点及供水方式等进行具体落实。

    5、原则同意提出的风力发电机基础、风电设备安装和箱式变电站建安的初步施工方案。建议下阶段进一步收集潮汐、气象等资料以便更合理安排施工进度。

    八、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经济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

    1、同意设计院关于华电合浦西场风电场工程投资估算的主要编制原则和依据,内容深度符合规定要求。

    2、本工程总装机容量为199.5MW(133×1500KW分四期施工),本阶段以2008年12月价格水平及暂按广东明阳MY1.5Se/1500KW机型、8D×6D布置方案估算的工程静态投资243472.28万元, 单位静态投资12204.12元/KW。按现行利率(五年以上5.94%)计算建设期贷款利息7794.43万元,工程(动态)总投资251266.71万元,单位(动态)总投资12594.82元/KW。

    3、建议项目单位和设计院在下阶段做好下列工作:

    (1)通过招标或询价进一步落实风电机组、塔筒及电气、控制等设备价格和运杂费(一般风电设备招标为到工地交货价,设备报价含运保费用)。

    (2)根据编制期工程所在地信息价或招标、询价确定下阶段所需材料价格。

    (3)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投资[2007]1169号文要求结合本工程占地情况取得地方政府关于征(租)地(用海)及拆迁补偿费标准的文件,据以计列相关费用。

    (4)建议投资方和项目单位及设计院结合审查后的风能资源等资料研究确定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事宜,并在下阶段结合本工程建设条件的特点,在满足安全、节能、环保要求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经济效益。

    (二)资金来源

    1、本工程拟由中国华电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资本金为工程总投资的20%,资本金以外工程所需资金使用银行贷款。

    2、下阶段应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来源,并取得下列文件:

    (1)投资方按国务院国发[1996]35号文要求,以非债务资金为本工程出资的承诺及其资质资信资产经营财务状况等材料。建议投资方通过编制近期所有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来源与运用平衡表落实本工程项目资本金。

    (2)银行为本工程出具的贷款承诺文件。

    (三)经济效益分析

    1、同意设计院财务效益初步评价的原则和方法。

    2、本阶段按资本金内部收益率8%、年上网电量38516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利用1930.63小时)、并按享受风电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半征收和企业所得税减免的优惠政策等条件测算的经营期不含税上网电价为0.7517元/ KW.h,含税上网电价为0.8156元/ KW.h。

    3、由于受场址及施工条件等因素影响,导致本工程投资相对较高、年上网电量较小、测算的上网电价相对较高。

    建议下阶段进一步核实年上网电量、有关成本参数并按有关风电税收优惠政策及贷款利率等进行财务评价,以便更准确测算上网电价和各项经济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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