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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劳动公园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09-07-31 10:19:44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劳动公园建设工程

  项目概要:哈尔滨市劳动公园位于哈尔滨市南部原松江电机厂范围内,四周道路为旭升街、绥化路(规划)、松梅路和保健路(现有保健路延伸)区间。总面积561117.8平方米。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管理中心、特色大门、丰碑广场、劳模广场、道路改造、劳动展示区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增设栏杆、绿化配套、管理用房、厕所、垃圾站等。本工程估算总投资3791.22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⑴施工期

  ①水土流失及施工废水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
  ②施工扬尘及废气影响周边环境空气;
  ③施工噪声影响周边单位、居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④建筑垃圾占地,影响景观。

  ⑵运营期

  项目工程建成投入使用后,运营期间主要环境污染源为管理人员生活污水、进出车辆汽车尾气、生活垃圾等。项目运营期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生活污水排放对文昌污水处理厂的影响;
  ②进出车辆尾气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
  ③沿街商铺商业噪声、各类生活设备如水泵等的运行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④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⑤社会环境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⑴施工期
  
  ①在施工期间,施工场地四周应建有排洪沟及排水前的沉砂池,让施工废水及雨水在沉淀池内经充分沉淀后再引出排放,以避免和减缓施工期间地表径流的泥沙流失及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沉淀池内淤泥应定期清理,运往垃圾填埋场处置。
  ②对于施工人员的吃住等生活地点应统一安排。禁止向项目区域外随意倾倒一切废弃物,包括施工和生活废水、建筑和生活垃圾等。
  ③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应集中收集处理,在施工期间建立临时污水收集装置及污水排放管,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才可排放。
  ④在施工期间必须制定严格的施工环保管理制度,教育施工人员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并加以严格监督和管理。
  ⑤在施工过程中还应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修和维护,以防止设备漏油现象的发生;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应在专业厂家进行。
  ⑥施工场地采取经常洒水等施工扬尘控制措施,施工过程堆放的渣土必须有防尘措施并及时清运;屑粒物料与多尘物料堆的四周与上方应封盖,以减少扬尘;如需经常取料而无法封盖,则应当洒水以减少扬尘。施工过程场区内应合理分区,运输道路路面应采用水泥路面硬化,以缩短车辆进出施工场地经过的泥土路面路段的长度,减少车辆轮胎带走泥土进而干化形成扬尘。

  ⑵运营期

  ①废水处理措施

  项目所在地属于哈尔滨市文昌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项目运营期园区生活污水经小区化粪池处理后,汇入西南侧马家沟污水管网输送至文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②废气净化处理措施

  a.进出车辆汽车尾气排放量较小,易于扩散稀释,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b.园区内生活垃圾收集筒易产生生活垃圾恶臭,因此,项目运营期应做好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工作,保持垃圾收集桶清洁卫生,防止蚊蝇滋生,影响周边环境空气质量。

  ③噪声控制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设备为生活水泵、备用柴油发电机等,各类设备均应安装在加有减振垫的隔振基础上。对高噪声设备所在机房作吸隔声处理,配置隔声门窗,使机房的整体隔声能力大于30dB,设备运行时机房门窗必须处于关闭状态,水泵的进出水管上安装多段软接头。

  ④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游园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管理人员日常产生的各类生活垃圾。项目园区内配置生活垃圾收集筒,并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①水环境质量
  
  根据2007年哈尔滨市环境质量信息等相关监测资料,项目周边附近水系马家沟河段水质现状总体可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Ⅲ类水质标准的要求。
  
  ②环境空气质量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较好,各监测点位中SO2、NO2、 PM10监测值总体符合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环发[2000]1号)中二级标准。
  
  ③声环境状况
  
  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噪声二类标准适用区,环境噪声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的1类标准。环境噪声现状监测及统计评价结果表明,项目拟建场址区域昼间监测值均可达到1类标准要求。

  ⑵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①施工期环境影响结论
  
  工程在施工期将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的噪声、扬尘等污染,建设单位应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环境管理合同,必须尽可能通过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及必要的控制措施,把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减到较低的限度。
  
  ②运营期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文昌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可达到接管标准,对文昌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不会造成冲击影响。
  
  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楼底垃圾筒,并每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应的分类收集处理后,对周边环境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影响。
 
  五、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

  ⑴建设单位

  哈尔滨市城市绿化办公室

  联系人:姜洪
  联系电话:13766826072
  E-Mail:sjworkerpark@126.com

  ⑵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  
  联系人:刁云飞
  联系电话:0451-86602243
  E-Mail:diaoyunfei@126.com
  地址:哈尔滨市哈平路134号
  邮编:150040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通过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①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直接到环评单位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哈平路134号查阅报告书简本或索取补充信息。

  ②公众查阅报告书简本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时间为2009年3月16~3月27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①范围:项目建设场地周边可能受影响的未成年犯管教所、女子监狱办公楼以及相关单位。
  ②主要事项:对区域现状的看法和态度?该工程建设对区域人文、景观、旅游事业的发展是否有利?该工程建设是否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工程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工程建设对区域环境空气、声环境、水环境的影响?您对本工程建设的总体态度?其他意见和建议。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向环保主管部门、环评单位、建设单位提交意见、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公示时间:2009年3月16~3月27日,共十个工作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该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09年3月16日至3月27日。


                          哈尔滨市城市绿化办公室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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