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 |
甘政办发[2009]1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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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8〕106号)精神,进一步增强全面能源忧患意识和节能意识,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现就我省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全民节能意识 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各市州紧密结合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扎实开展节能降耗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必须清醒认识到,我省是一个资源型省份,工业结构“两高一资”特征明显,能源消耗强度大,资源利用效率低,尤其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能源消费总量快速增长,能源供应日趋紧张,已经成为制约和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因素之一。各市州、各部门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能源忧患意识和节能意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广泛动员,积极行动,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使节能变成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 二、全民节能行动的主要内容 (一)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各级节能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紧密结合各自实际,在每年节能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强化节能意识。各市州政府和省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参加。 (二)每周少开一天车。除特殊公务车外,各级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车每周少开一天,倡导其他单位和个人也要每周少开一天车,更多选乘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三)减少电梯使用。各级行政机关办公场所三层楼以下(含三层)原则上停开电梯,非高峰时段减少运转台数。提倡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短距离上下楼层不乘电梯。倡导全省大中型宾馆、商厦根据客流量,合理调整电梯运转台数和运行时间,尽量减少电梯使用。 (四)加强冬季取暖节能工作。各市州、省直各部门要按照《甘肃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实施方案》的要求,推动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引导居民在日常生活中通过挪开暖气前的障碍物、改造散热器、密封阳台、在阳台周边和地板处增设保温层、采用中空玻璃窗和遮阳窗帘、增加阳台密实性等有效保温节能措施,进一步提高热效率。 (五)控制路灯和景观照明。在保证车辆、行人安全的前提下,科学设定路灯照明时间与路灯数量,合理开启和关闭路灯,试行间隔开灯,加快实施城市道路照明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控制景观照明,在用电高峰时段,城市景观照明开启时间每天不超过2小时,娱乐场所霓虹灯、灯箱广告等要减少用电。各级行政机关、公共场所关闭不必要的夜间照明,除重大的庆祝活动外,一律关闭景观照明。 (六)普及使用节能产品。鼓励和引导消费者购买使用能效标识2级以上或有节能产品认证标志的空调、冰箱等家用电器。鼓励购买使用节能灯和节水器具等节能产品、太阳能热水器等可再生能源产品、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各级行政机关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认真落实强制性采购节能产品的有关规定。各市州政府要加大对城乡居民使用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力度,加快实施绿色照明工程。城市道路照明要推广使用太阳能LED、风光互补LED等可再生能源照明产品。各类工矿企业、宾馆、商厦、写字楼等都要使用节能灯、LED灯等高效照明产品。所有建筑物的楼道、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照明灯具要加装声控、光控或红外感应控制装置。 (七)使用节能环保购物袋。提倡重拎布袋子、菜篮子,重复使用节能环保购物袋,鼓励利用废旧物品、包装带、荆条等材料制作布袋子、菜篮子。严格执行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有关规定,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 (八)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提倡不使用一次性筷子、纸杯、签字笔等。各级行政机关要带头使用节能环保铅笔、钢笔、再生纸等节能环保办公用品。鼓励办公用纸双面打印或重复使用,减少一次性用品消耗。各类宾馆饭店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一次性餐具等。 (九)夏季公务活动着便装。每年夏季,除重大外事活动及有特殊要求以外,公务活动一律着便装。 (十)培养自觉节能习惯。提倡单位、家庭在夏季用电高峰时段每天少开一小时空调、晚开半小时电灯,尽量使用自然光照明,随手关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及时关闭办公设备和家用电器,减少待机能耗。随手关闭水龙头,鼓励“一水多用”,节约用水。 三、加强舆论宣传 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能源供求紧张形势和节能重要意义,普及节能知识和方法,宣传节能政策,推介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宣传节能先进典型,大力倡导节俭文明的社会风尚,形成我省全民节能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 各市州、各部门要统筹做好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宣传工作。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配合全民节能行动的开展,组织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活动。新闻宣传部门要会同节能主管部门制订全民节能宣传方案。各级节能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好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各新闻媒体要制订具体的宣传报道方案,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增加报道频次,强化深度报道,加大节能公益广告宣传力度,曝光浪费能源现象,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积极组织推动在工矿企业、学校、社区广泛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节能科普活动。四、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省级节能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并加强对各市州、各部门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指导和协调。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作为公共机构节能的主管部门,要切实组织好公共机构在节能减排和建设节约型社会中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做好节约工作。各级节能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好本地区全民节能行动,会同质监、工商等部门加强对室内空调温度控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能效标识、过度包装等的监督检查。各级节能监察机构要加强日常监督,确保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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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经济管理 节能 通知 | |
抄送: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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