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和评审论证,2009年12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了《河南省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发改办环资〔2009〕2838号),原则同意《实施方案》。
批复指出,河南省依托本省丰富的农产品资源和优势矿产资源,围绕构建现代化的产业体系、城镇体系和自主创新体系,提出了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思想、目标、主要任务、支撑和保障体系,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对全国其他地区循环经济发展有较强的借鉴作用。
批复要求,河南省通过《实施方案》的实施,主要资源产出率、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显著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以五大循环链、八大工业行业、循环型农业、循环经济新兴产业等为重点的循环经济产业初步建立;以政策、机制、资金、技术等为重点的循环经济保障措施进一步完善;以生态城乡和绿色消费为特点的循环型社会逐步形成。
河南省人民政府是推进《实施方案》的主体,方案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细化分工、加强协调、健全制度、强化监督,落实好《实施方案》的各项政策措施,保障《实施方案》目标任务的完成。要充分依托企业、园区和区域三个层次,将发展循环经济与产业结构升级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工农业复合型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实现绿色可持续增长,努力使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进一步量化和细化各项指标,积极探索建立循环经济统计、考核、监管体系;强化科技手段对发展循环经济的促进作用,提高循环经济技术支撑能力和创新能力;要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模式,为在全国范围内构建集约型、节约型、生态型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提供积极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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