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防治水污染,我部决定制定《制革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并于2010年1月31日前反馈我部或标准编制单位。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姜宏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于军
联系电话:(010)66556220
(0531)8587004613705311831
传真:(010)66556218
电子邮箱:yujunsdjn@sina.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济南市历山路50号
邮政编码:100035
250013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环保 标准 工程 意见 函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保产业协会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中国轻工业清洁生产中心
轻工环保研究所
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
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上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东南大学环境工程系
陕西科技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
青岛永昌因特皮革有限公司
烟台制革有限责任公司
淄博大桓九宝恩皮革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淄博德元制革有限公司
浙江卡森实业有限公司
浙江中辉皮草有限公司
辛集市皮革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环境保护部污防司、环监局、环评司、科技司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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