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防治水污染,我部决定制定《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并于2010年3月3日前反馈我部或标准编制单位。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姜 宏
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李雄勇
联系电话:(010)66556220
(024)2452092613998818243
传 真:(010)66556218
(024)24520889
电子邮箱:syhky@126.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沈阳市东陵区南塔街139号
邮政编码:100035
110016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环保 湿地 规范 意见 函
附件一: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中国环保产业协会
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中科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长江水资源保护科研所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山西省环境科学学会
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北京师范大学
东北大学
辽宁大学
沈阳农业大学
环境保护部污防司、总量司、环评司、科技司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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