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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2010-02-23 10:06:06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防治水污染,我部决定制定《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并于2010年3月3日前反馈我部或标准编制单位。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姜 宏

      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李雄勇

  联系电话:(010)66556220

       (024)2452092613998818243  

  传  真:(010)66556218

       (024)24520889

  电子邮箱:syhky@126.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沈阳市东陵区南塔街139号

  邮政编码:100035

       110016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3.《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环保 湿地 规范  意见  函

  

附件一: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中国环保产业协会

  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中科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长江水资源保护科研所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山西省环境科学学会

  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北京师范大学

  东北大学

  辽宁大学

  沈阳农业大学

  环境保护部污防司、总量司、环评司、科技司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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