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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水平振荡法》的公告

2010-03-01 12:06:29  

环境保护部公告

公告 2010年 第11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水平振荡法》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水平振荡法(HJ 557-2010) 。

  该标准自2010年5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自标准发布之日起,由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制定的下列标准废止,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水平振荡法(GB 5086.2-1997)。

  特此公告。 

  二○一○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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