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公告
公告 2010年 第14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范污染治理工程建设与运行,现批准《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催化还原法》等三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 562 -2010)
二、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 563 -2010)
三、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 564 -2010)
以上标准自2010年4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二○一○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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