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订《水质 氨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分析法》等4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0年10月15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谷雪景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3.《水质 氨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分析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5.《水质 总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分析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
7.《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8.《水质 钡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
9.《水质 钡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一○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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