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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水质 氨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分析法》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2010-10-11 11:24:25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订《水质  氨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分析法》等4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0年10月15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谷雪景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水质  氨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分析法》(征求意见稿)

     3.《水质  氨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分析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水质  总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分析法》(征求意见稿)

     5.《水质  总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分析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

     7.《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8.《水质  钡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

     9.《水质  钡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一○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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