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环境信息化工作,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信息数据字典规范》。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1年1月30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何 俊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621
传真:(010)66556213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李晓倩 卢延娜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1号楼607
邮政编码:100012
传真:(010)84919578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环保 信息 标准 意见 函
附件一: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卫星环境应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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