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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排水管理条例》3月1日起实施

2011-02-28 11:07:12  

    被业内称为目前国内覆盖最全、规范最严的地方排水法规《无锡市排水管理条例》,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2月26日上午,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约见媒体,对法规进行了解读。 

  无锡早在1999年就制定了“排水管理条例”,新版《无锡市排水管理条例》与原先的《无锡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相比,虽只是两字之差,却体现了新形势下经济社会转型、城乡一体化加速推进的态势。表明无锡将在全国率先进入排水管理城乡统筹、统一监管的新阶段。有关负责人介绍,新版条例的亮点是体现了无锡开展“控源截污”的总目标,体现了政府平衡监管排水公共设施和排水户双方的中立立场。明确了原先含糊的概念,规定排水户是自用排水设施的建设主本体。并根据目前住宅复杂的所属关系,明确了开发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在不同阶段的承担的排水设施运行维护责任主体。对老大难的没有物业管理的老小区,规定市(县)、区政府为责任主体。

  新条例在国内首次规定排水设施从规划阶段开始,有关的项目审查必须征求排水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对目前无锡地区较为普遍的在阳台安置洗衣机,洗衣污水混入雨水管的情况,也设立了倡议性条款:“在雨水、污水分流改造过程中涉及的有关居民住户应当予以配合。”有关人士介绍,目前无锡排水违法主要表现在个别工业企业、饭店出水超标,个别单位的排水管私接乱接、雨污混接,排污设施被人为损坏,向排污井偷排工业废液等。新条例对此规定了相应的处罚规定,罚款从3000元到10万元不等。“有法可依之后,执法将成为今后排水管理的难点。”有关部门将在不断的实践中抓紧进行“条例”细则的制定,使无锡对排水管理的尺度更加“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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