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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关于加快循环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2009-07-31 10:16:4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发展循环农业是科学发展观在农业领域的实践和体现,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农业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突破农业资源瓶颈制约,实现全市农业资源高效、可持续利用的必然选择,是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为加快我市循环农业发展,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坚持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原则,以提高资源利用率为核心,以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能和资源的综合循环利用为重点,以农业产业基地建设为抓手,大力推广循环农业技术,加速传统农业向资源集约、循环利用的现代农业转变,构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生活环境整治和农业资源综合利用有机结合的现代循环农业体系,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农民主体、广泛参与的循环农业运行机制,实现农业生产、农村生活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发展目标
    通过3年试验示范、5年推广实施,建立完善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循环农业体系,农村面源污染显著下降,农业产业现代化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到2015年建成20个循环农业示范项目、50个循环农业推广项目和10个循环农业示范园区。
    三、重点任务
    (一)提升农业产业基地循环发展水平
在《宁波市农业产业布局规划》和《宁波市畜牧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按照循环农业发展要求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已建农业产业基地按照现代循环农业发展要求,在标准化生产、有机肥使用、废弃物利用、农产品加工等方面进一步提升,实现农业产业基地内资源的循环反复利用,切实提高农业产业基地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待建农业产业基地要按照循环农业发展要求合理规划布局,优先安排循环农业建设内容,高标准、高起点建设。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建立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相互配套、协调发展的现代农业园区和产业体系,提升农业产业基地的循环发展水平。
    (二)全面完成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
继续推进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基本消除畜牧业面源污染。到2015年,完成全市所有规模畜牧场中型沼气工程(单体发酵池容50~300m3)建设,全市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规模化养殖场废水治理达标率达到80%以上。加大有机肥补助力度,完善有机肥推广机制,到2015年商品有机肥年推广10万吨以上,沼液消化利用率达到50%以上。通过池型改造、集中脱硫、贮气柜和沼气管网配套建设,挖掘沼气工程潜力,推进大型牧场沼气发电工程,有条件的牧场配套中温发酵沼气工程建设,实现全部粪污沼气化处理。
    (三)大力推广循环农业技术
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农药、节水农业等循环农业技术,科学施用农药、化肥,从源头减少污染。大力发展立体种养殖、秸杆利用等循环农业技术,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大力推广节能减排高效水产养殖技术、清洁水产育苗技术和渔船节能技术。到2015年,测土配方施肥推广面积达100万亩,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达100万亩,全市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7以上,农业节水灌溉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80%以上(15万公顷)。
    (四)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
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和工商企业开发作物秸秆、林业废弃竹材、修剪枝丫、笋壳、蔬菜叶、菜帮等种植业废弃物在饲料加工、工业原料、快速还田、燃料加工等方面的综合利用,鼓励动物屠宰废弃物、水产、畜禽等农产品加工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到201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70%以上。
    (五)健全循环农业服务体系
坚持市场导向原则,培育一批循环农业服务主体。鼓励引导各类主体依托现有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参股、新增服务内容等形式,建立完善市场化、规范化的循环农业服务运营机制,实现农业生产产前、产中和产后各循环环节顺畅运行。
加大循环农业科技创新。积极引进和开发适合宁波实际需要的循环农业关键技术和设备,鼓励构建由科研单位、企业和科技示范户共同组成的,科研、推广、示范三位一体的循环农业技术服务和推广体系,提高我市循环农业技术水平。
    (六)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
综合运用财政、投资、信贷、税收、价格等手段,建立循环农业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对促进循环农业发展的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的项目和产业予以倾斜,对发展循环农业的结构调整、科技成果转化、农产品深加工等给予必要的支持。实行导向性投资政策,发挥好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导作用,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外资、社会资金等参与循环农业科技和产业化项目,各类金融机构对循环农业项目给予信贷支持,建立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
    四、政策保障
    (一)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农资金整合
对一些扶持重复、专项到期的扶持资金和涉及循环农业项目建设的部分财政补贴资金进行调整整合,加大循环农业的投入。绿色农产品、农业产业基地专项、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专项、节水农业专项、标准池塘改造专项、畜牧统筹资金等支农资金要优先安排循环农业建设内容,农业产业基地和农业科技示范园区要率先运用循环农业技术,率先实现循环发展。
    (二)加大循环农业示范和推广项目建设投入
今后几年市财力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循环农业示范项目和循环农业推广项目建设,主要用于支持农业(农产品加工)废弃物综合利用、立体种(养)殖、沼气应用和发电、农村生活污水利用、渔业节能减排技术推广、循环农业园区建设等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循环农业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投向沼气发电设备、沼液收集运输设备、农业废弃物加工设备、污水收集发酵利用设备和服务体系等,确保各循环农业项目建成后能正常运营,发挥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加强循环农业技术研发和推广投入
从今年开始每年安排测土配方施肥专项资金,全面提高土壤肥力。实施有机肥和生态农药推广补助,通过对加工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补助,切实加大有机肥和生态农药的推广力度。畜牧统筹资金中安排必要资金用于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和沼液沼渣处理利用,全面推进畜牧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废弃物循环利用。
    农业科技十大行动专项要安排三分之一左右用于循环农业科技投入,优先安排秸杆粉碎机、沼气发电、生物农药、农业节能、渔业节能减排等循环农业技术的攻关,为循环农业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继续保持节水农业建设专项资金,通过节水灌溉设施建设和节水灌溉技术推广,降低灌溉地表径流和水土流失,切断化肥、农药向水体转移途径。
    (四)建立循环农业发展激励机制
对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绿色农业生产资料、种子种苗、生态工程建设等循环农业建设的经营主体给予税收、金融、用地、用能等方面政策扶持,符合条件的循环农业运行主体的技术改造、设备投资等享受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充分发挥企业和农户自觉发展循环农业的积极性。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市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下设循环农业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循环农业发展的牵头协调工作,各部门做到职责明确,协调互动,密切配合,形成分工合理、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各县(市)区要加强领导,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任务,做到实施有方案、任务有指标、阶段有目标、年终有总结,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强化监督机制,确保循环农业发展工作不断推进。
    (二)加强宣传培训
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宣传活动,提高整个社会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通过开展循环农业技术、模式、管理等培训,普及循环农业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农民、农技人员、涉农部门管理人员参与循环农业发展的能力,树立起资源循环利用意识,倡导绿色生产的新理念,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循环农业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考核监督
将循环农业发展作为各级政府发展现代农业和推进循环经济考核内容,加强督查和考核力度。市、县两级要完善循环农业建设项目考核验收办法,把循环农业建设的实际效果、运行机制的建立、服务体系的完善等作为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补助性政策标准,公开补助性项目内容,扩大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加强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和审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建设质量和实效。

 

                                                 二○○九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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