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科学中心的申请,广东省环保局拟对广东科学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的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科学中心位于广州东南部的番禺区新造镇小谷围岛西部弯嘴头围,占地面积45.3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75万平方米,其中主体建筑12.3万平方米,学术交流中心1.4万平方米,绿化面积约18万平方米,绿化率41%。科学中心设置两大功能区:科普教育区、学术交流区以及为此配置的后勤服务区。项目夜间不营运。总投资19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809万元,占总投资的1.47%。
二、环保执行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相关制度。项目废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发电机组产生的废气经过水喷淋处理后通过烟管引至楼顶排放。中餐厅厨房油烟经收集处理后,通过油烟净化装置吸附净化,引至楼顶排放。项目环保档案齐全,各种规章制度较完善。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一)废水
监测结果表明,污水排口(1―4#监测点)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均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三级标准要求。
(二)废气
厨房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
(三)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昼间噪声为44.5~54.4dB(A),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I类标准的要求,亦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五)公众意见调查
91%的被调查者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环保验收监测调查情况于2009年3月13日至19日在我局网站上公示,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核查受理单位:广东省环保局监督管理处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 (510630)
联系人:徐小华 联系电话:020-8753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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