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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佛山市汾江河流域重点工业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拟评价结果的公示

2009-07-31 10:16:51  

为激励汾江河流域污染源持续改进环境行为,确保达标排放,为实现汾江河“三年江水变清”提供坚实保障,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汾江河流域重点工业污染源企业环境保护信用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佛环[2008]155号)及具体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对纳入2008年度汾江河流域重点工业污染源信用管理等级评定的125家企业的环境保护信用情况进行审核。经过评定,评为绿牌(环保诚信企业)的有79家,占参与评级企业的63%,评为黄牌(环保警示企业)的有30家,占参与评级企业的24%,评为红牌(环保严管企业)的有16家, 占参与评级企业的13%(具体结果见附表)。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评价结果在我局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期限:2008年3月25日- 3月31日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电话: 83353209  传真:83202944

通讯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12号佛山市环保局环境监察科

邮编:528000

邮箱:58680309@qq.com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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