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汾江河流域污染源持续改进环境行为,确保达标排放,为实现汾江河“三年江水变清”提供坚实保障,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汾江河流域重点工业污染源企业环境保护信用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佛环[2008]155号)及具体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对纳入2008年度汾江河流域重点工业污染源信用管理等级评定的125家企业的环境保护信用情况进行审核。经过评定,评为绿牌(环保诚信企业)的有79家,占参与评级企业的63%,评为黄牌(环保警示企业)的有30家,占参与评级企业的24%,评为红牌(环保严管企业)的有16家, 占参与评级企业的13%(具体结果见附表)。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评价结果在我局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期限:2008年3月25日- 3月31日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电话: 83353209 传真:83202944
通讯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12号佛山市环保局环境监察科
邮编:528000
邮箱:58680309@qq.com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