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华泰实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拟与维多石油集团进行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合作(项目名称:广东合江7.2兆瓦水电项目)的申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国家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审核理事会审核,现就你公司与维多石油集团进行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合作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符合《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规定的许可条件,符合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同意作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
二、授权你公司作为中方的实施机构开展项目活动。
三、同意你公司向维多石油集团转让该项目产生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总量不超过8万吨二氧化碳当量,每吨二氧化碳当量转让价格不低于8 . 8欧元。
四、请你公司根据专家意见对项目设计文件做进一步的修订与完善,以利于项目的顺利开展。
附:项目批准书(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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