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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地方法规《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2009-07-31 10:16:53  

 

四 川 省 环 境 保 护 局

 

 


 

川环函〔2009212

 

 

各市(州)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护的力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采取综合手段保障饮用水安全,建立完善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机制。省政府决定修订《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省政府法制办已将《条例》修订列为2009地方法规调研论证项目。因此,我局加大对《条例》的研究力度,组织有关专家起草了《条例》修订的初稿,现将《条例》初稿和说明印发给你们征求意见,请结合四川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工作实际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08520日返回我局。

联系单位:省环保局城市处

联 系 人:邓少英

联系电话:86112219

电子邮件:dsy.08163.com

省环境科学院科技业务处

联 系 人:赵希锦

联系电话:85551635

 

附件:1、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doc

     2、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doc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环保  法规  修订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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