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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省进京机动车实施环保标志管理及贯彻全运会保障措施的通知(

2009-07-31 10:16:55  
鲁环发[2009]42号

各市环保局: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本市第十五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通告〉的通知》(环办[2009]39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要求,结合《第十一届全运会山东省空气质量保障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相关工作部署,就下一步全省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进京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工作
    根据《通知》要求,所有在北京市域内行驶的车辆将按照不同的污染排放水平分区域行驶:“2009年5月1日起,各类黄标车全天禁止在北京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2009年10月1日起,黄标车禁止在北京六环路以内道路(含六环路)行驶。”我省牌照拟进京车辆必须符合《通知》要求的污染排放水平并实施环保标志管理。
二、开展我省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工作
    根据《措施》要求,各市6月底前必须建成符合我省要求的环保检测站并经省环保局委托。2009年7月1日起,全省机动车实施环保标志管理。在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的基础上,各市如在全运会期间需对机动车采取限制通行区域、通行时间等管理措施的,具体方案于2009年9月底前报省环保局。
三、环保标志管理范围和分类标准
(一)除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摩托车等以外的我省牌照汽车全部实施环保标志管理。
(二)根据污染排放水平并结合《通知》要求,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分为绿色和黄色两种,在全国范围内通用。经环保检测合格的车辆,符合国Ⅰ标准(含)以上的汽油车和国Ⅲ标准(含)以上的柴油车,发放绿色环保合格标志;对其余符合出厂时排放标准的车辆,发放黄色环保合格标志。
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分类标准需调整时,另行通知。
四、环保合格标志的发放程序
    机动车必须到经省级环保部门委托的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由当地环保部门核发环保合格标志。具体程序如下:
(一)外观检验。由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按照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保达标车型公告》核对车辆型号、发动机型号、车辆注册日期等内容。环保部编制的“机动车排放标准信息查询系统”可直接查询车辆应符合的排放标准,数据光盘随文下发。
(二)排放测试。由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对机动车排污状况进行测试,结果应满足在用机动车排放标准的要求。
    机动车排放测试方法应严格执行《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3847-2005)和《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GB18285-2005)中规定的检测方法。符合简易瞬态工况检测要求的汽油车应按简易瞬态工况法检测,执行《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简易瞬态工况法)》(DB37 657-2006)标准限值;双怠速法只允许对配有ABS(EBD)装置且检测时无法拆除并致使车辆无法完成简易瞬态工况法检测的、全时四驱动的以及大型(车重大于3.5吨)的点燃式发动机汽车辆排气污染物开展检测工作。
(三)核发环保合格标志。经检验合格的车辆由各市环保部门核发环保合格标志并登记备案,定期上报省环保局。没有经省环保局委托检测机构的市,其车辆就近到其他有经省环保局委托检测机构的市进行环保检验并核发环保标志。
    1、新车环保标志的核发。自2009年5月1日起,各市办理注册登记的新车,取得牌证后,在1年有效期内(注册登记日起算)不进行排气测试,凭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证件、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到各市核发点经外观检验合格后,发放环保标志。
    2、其他车辆环保标志的核发。按照检验要求经外观检验和排放测试合格后,凭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证件、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有效检测报告到核发点申请核发环保标志。
(四)签注有效期。按要求经省环保局委托的检测机构进行环保检验合格的车辆,有效签注期限为1年。标志正面为有效期截止年份,以在相应月份打孔的形式签注有效期。
(五)环保标志换发和补发。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首次申领后,应在有效期满前30天内换发。换发环保标志按照我省在用机动车环保委托检测相关要求执行,经检验合格后申请换发环保标志。环保标志损坏或遗失的,机动车所有人需提交已损坏的标志或补发申请书,凭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证件、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到核发点申请补发。
五、相关要求
(一)各市环保局要认真组织实施,加大宣传。
(二)环保合格标志按照环境保护部统一样式要求(青岛市于2010年底前完成标志换发工作,改用环保部统一标志),省环保局负责印制(加盖公章)并实施监督管理,各市环保部门负责具体发放和监管工作。环保标志应粘贴于汽车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上角,以便检查。
(三)未经委托从事检测的或虽受委托但检测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将由省环保局依法给予处罚。
附件:经省环保局委托的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名单


                           二○○九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
经省环保局委托的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名单

序号

检测机构名称

地址

检测方法

检测线条数

 仪器设备

生产厂家

委托检测范围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1

青岛中汇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青岛市市北区合肥路676

稳态工况法

6

ASM检测设备(简易工况)

深圳汇银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汽油车

余平华

13969807719

双怠速法

1

废气分析仪

佛山市南华仪器有限公司

自由加速法

1

滤纸式烟度计、不透光烟度计

广东佛山分析仪有限公司

柴油车

2

青岛雅宝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市北区普集路18

稳态工况法

3

ASM检测设备(简易工况)

南通常通测试设备有限公司

汽油车

吴天舒

13808968778

双怠速法

1

废气分析仪

广州福立分析仪器有限公司

自由加速法

1

滤纸式烟度计、不透光烟度计

广东佛山分析仪有限公司

柴油车

3

青岛市元顺机动车排气检测有限公司

四方区哈尔滨路56

稳态工况法

2

ASM检测设备(简易工况)

南通常通测试设备有限公司

汽油车

郭智强

15865529059

双怠速法

1

废气分析仪

广州福立分析仪器有限公司

自有加速法

1

滤纸式烟度计、不透光烟度计

广东佛山分析仪有限公司

柴油车

李沧区金水路1797

稳态工况法

3

ASM检测设备(简易工况)

南通常通测试设备有限公司

汽油车

杨清义

13792837877

双怠速法

1

废气分析仪

广州福立分析仪器有限公司

自有加速法

1

滤纸式烟度计、不透光烟度计

广东佛山分析仪有限公司

柴油车

4

青岛国鑫环保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崂山区沟崖村

稳态工况法

2

ASM检测设备(简易工况)

佛山市南华仪器有限公司

汽油车

安怀珍

13853276288

双怠速法

1

废气分析仪

佛山市南华仪器有限公司

自有加速法

1

滤纸式烟度计、不透光烟度计

佛山市南华仪器有限公司

柴油车

城阳区国道400号甲

稳态工况法

2

ASM检测设备(简易工况)

佛山市南华仪器有限公司

汽油车

双怠速法

1

废气分析仪

佛山市南华仪器有限公司

自有加速法

1

滤纸式烟度计、不透光烟度计

佛山市南华仪器有限公司

柴油车

5

青岛驾友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黄岛区斋堂岛街111

稳态工况法

2

ASM检测设备(简易工况)

佛山市南华仪器有限公司

汽油车

丁兆华

13792900088

双怠速法

1

废气分析仪

佛山市南华仪器有限公司

自有加速法

1

滤纸式烟度计、不透光烟度计

佛山市南华仪器有限公司

柴油车

6

寿光市德隆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潍坊寿光市北环路东首

简易瞬态工况法

2

DCG-10DV 型测试系统

成都成保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汽油车

张秀芹

0536-5108672 13791683696

双怠速法

1

MQ-550废气分析仪

浙江大学鸣泉电子有限公司

自由加速法

1

SMOKESTAR/MQY-200不透光度计

浙大鸣泉电子有限公司

柴油车

7

威海市金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环翠区张村镇昌华路69

简易瞬态工况法

2

ProASM9000MDV-Ⅱ检测系统

北京欧润特有限公司

汽油车

郭磊

0631-5786286

13562104256

自由加速法

1

NHT-6型不透光烟度计

佛山市南华仪器有限公司

柴油车

8

日照乾安机动车综合检测有限公司

日照市东港区河山镇漩沟村

简易瞬态工况法

2

NHV-1型、NHV-1L 型测试系统各1

佛山市南华仪器有限公司

汽油车

王世彦

0633-8769888

双怠速法

1

汽车排气分析仪

佛山市南华仪器有限公司

自有加速法

1

YD-1型烟度计、NHT-1L型不透光度计

佛山市南华仪器有限公司

柴油车

9

聊城市求实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聊城市车管所南临

简易瞬态工况法

2

NHV-1测试系统

佛山市南华仪器有限公司

汽油车

贺彦伟

13306358238

双怠速法

1

NHA-503A型分析仪

佛山市南华仪器有限公司

自由加速法

1

YD-1型烟度计、NHT-1L型不透光度计

佛山市南华仪器有限公司

柴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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