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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环协[2009]8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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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环保产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营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根据原河北省环保局《2009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和《关于开展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培训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发[2006]118号)要求,河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定于2009年6月16日至22日,在廊坊市举办河北省锅炉(炉窑)烟气处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教师: 由经国家环境保护部培训并取得《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培训教师资格证》的教师担任。 二、培训对象及要求: (一)具有高中(含高中或同等学历)以上学历; (二)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锅炉(炉窑)烟气处理)运营管理及操作的人员,包括: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持证单位的运营管理及操作人员、排污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及操作人员。 三、 培训内容及方式: 采用原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编写的《燃煤锅炉烟气除尘脱硫设施运行与管理》(试用)为教材。学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代发国家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培训合格证书。 培训方式:全脱产,课堂教学与实验室试验、现场实训相结合。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09年6月16日至22日 培训地点:廊坊市燕青大酒店(广阳道228号)六楼会议室 乘车路线:廊坊火车站或长途汽车站乘7路或11路公交车,燕青大酒店下车。 五、培训费用: 1600元/人(含培训费、教材费、讲义费、资料费、试验费、实习费、考务费、注册及证书费等)。 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150元/人/日。 六、报到时间及地点: 2009年6月15日全天,廊坊市燕青大酒店; 电话: 15931610906(燕青大酒店前台)。 报到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二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及计算器一个。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请尽快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将报名回执表于6月12日前传真至河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联系人:徐 东 杨 景 电 话:0311—87908391 87800753 87800752(传真) 手 机:15832108811(徐) 15931168288(杨) 附件: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二00九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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