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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关于举办第四期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锅炉(炉窑)烟气处理培训班的通知

2009-07-31 10:17:08  

 

冀环协[2009]8号


    

各设区市环保产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营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根据原河北省环保局《2009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和《关于开展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培训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发[2006]118号)要求,河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定于2009年6月16日至22日,在廊坊市举办河北省锅炉(炉窑)烟气处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教师:

    由经国家环境保护部培训并取得《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培训教师资格证》的教师担任。

    二、培训对象及要求:

    (一)具有高中(含高中或同等学历)以上学历;

    (二)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锅炉(炉窑)烟气处理)运营管理及操作的人员,包括: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持证单位的运营管理及操作人员、排污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及操作人员。

 三、 培训内容及方式:

    采用原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编写的《燃煤锅炉烟气除尘脱硫设施运行与管理》(试用)为教材。学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代发国家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培训合格证书。

    培训方式:全脱产,课堂教学与实验室试验、现场实训相结合。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09年6月16日至22日

培训地点:廊坊市燕青大酒店(广阳道228号)六楼会议室

    乘车路线:廊坊火车站或长途汽车站乘7路或11路公交车,燕青大酒店下车。

五、培训费用: 

1600元/人(含培训费、教材费、讲义费、资料费、试验费、实习费、考务费、注册及证书费等)。

    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150元/人/日。

六、报到时间及地点:

2009年6月15日全天,廊坊市燕青大酒店;

    电话: 15931610906(燕青大酒店前台)。

报到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二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及计算器一个。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请尽快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将报名回执表于6月12日前传真至河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联系人:徐     

  话:0311—87908391  87800753  87800752(传真)  

  机:15832108811(徐)  15931168288(杨)

 

附件: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00九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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