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环保局,各地、州、市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全国典型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2009】27号)和北戴河培训会议要求,认真开展和完成我区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切实推进我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我局制定了《自治区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与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确保按期完成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与评估工作。
附件:自治区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与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二○○九年五月四日
主题词:环保 水源地 调查评估 方案 通知
抄送:自治区环科院、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局 2009年5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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