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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建设的通知

2009-07-31 10:17:51  

 

 
新环财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环境保护局文件


新环财发〔2007〕127号
 


 

 

关于加快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建设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环保局,各地、州、市环保局:
    2007年3月1日总局召开了“加快污染减排指标、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视频会议”周生贤局长做了“严管源、慎用钱、质为先加快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建设”的重要讲话。并对建立污染减排“三大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加快我区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建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制“三大体系”建设项目建议书
    污染减排“三大体系”,主要是指污染物排放总量统计分析、数据核定、信息传输体系;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相结合的环境监测体系;污染减排成效考核和责任追究体系。“三大体系”建设分为软件和硬件两部分。其中硬件建设主要包括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监察执法、环境统计和信息传输四个方面的能力建设。各地要根据本地的实际需求,组织人力,抓紧编制项目建议书,并按时上报我局。
    二、具体事宜
    (一)各地编写的项目建议书名称为《××三大体系建设项目建议书》(以下简称建议书)
    (二)项目建议书应涵盖监测、监察等子项目方面的内容,不另行编制子项目建议书。
    (三)各地在编制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可与自治区监察总队、监测总站、辐射站、信息中心等各分项目承担单位联系。
    各地务必于5月20日前将三大体系建设项目建议书上报我局。
联 系 人:殷小炜
联系电话:0991-2813946


            二○○七年四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环保  基本建设  污染减排  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局        2007年4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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