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环境保护局:
现将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函[2009]109号)转发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地对本市州2004年至2008年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补助项目认真进行自查,并于2009年6月10日前将按要求编写的自查报告(详见附件)和附件表格(统一用Excel编制)上报我局规划与财务处(电子文档发到指定邮箱), 未按要求编写自查报告或逾期未报者,我局将暂停受理该地区中央和省级环保资金项目的申报。各地要充分认识到加强项目管理对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争取中央对我省环保工作的支持力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务必加强项目的日常检查和监督管理。
联系人:郑乔保
电 话:0731-5698057
地 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3段118号
邮 编:410014
邮 箱:5464922@163.com
附件:《关于加强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函〔2009〕109号)
《关于加强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函〔2009〕109号).doc
“2021中国环境企业50强榜单”已发布,敬请关注。
自2018年开始,环境商会每年发布“中国环境企业50强”榜单。中国环境企业50强榜单是在对上规模环境企业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各企业年度营业收入总额,按降序排列产生。
全联环境服务业商会在对上规模环境企业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各环境企业年度的营业收入总额进行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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